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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法院关于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文化路以北朝阳城3幢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云南 保山 施甸县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07 14: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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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法院

关于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文化路以北朝阳城3幢房产的

第一次拍卖公告

施甸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810时至2024年5月910时止(延时除外)在施甸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75/05,户名:施甸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拍卖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文化路以北朝阳城3幢房产。

评估总价:448400.00元,起拍价:358720.00元,保证金:30000.00元,增价幅度:3000.00元

瑕疵说明:

1.请竞买人详细阅读瑕疵说明与附件的评估报告,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有竞买标的物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标的物以实际现状进行拍卖、移交,标的物视频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拍卖标的物未在权属登记证中登记的部分,拍卖成交后本院不办理权属登记、不确认其合法性,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

2.拍卖标的以实际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土地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拍卖标的无产权证部分,能否办理拍卖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及如何办理,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办理手续。拍卖成交后本院不办理权属登记、不确认其合法性。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但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竞买人需先行在淘宝网上注册淘宝账户和支付宝账号,并确保支付宝支付上限能达到法院确定的保证金数额。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拍卖标的法院已委托能拍法服负责标的咨询及组织现场看样等工作看样安排竞买人拨打0875-2233986电话进行咨询。现场看样时间请拨打电话提前预约,根据具体预约看样人数另行安排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施甸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在2024年5月16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施甸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施甸支行,账号:6232813960002029580),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4)云 0521执恢14号,余款缴纳完毕后,待法院安排开具收据及签署成交确认书。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拍卖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75-8125319;15887658163

咨询电话:能拍法服 400-015-989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举报监督电话:0875-2234010

联系地址:施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详细信息可在“施甸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sf.taobao.com/0875/05)”上查询

施甸县人民法院

2024年4月7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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