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0
登录后查看受征集人登录后查看的委托,于****年*月**日就灵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过渡期)食品配送服务入围供应商采购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入围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灵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过渡期)食品配送服务入围供应商采购 ****-****-**-*****-******。
二、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共分为四个分标,其中:
(*)第一分标配送食品名称为纯牛奶,规格要求***毫升/盒;
(*)第二分标配送食品名称为:①面包,规格要求***毫升/盒;②蒸包子,规格要求***克及以上/个;
(*)第三分标配送食品名称为生鲜鸡蛋,规格要求**克及以上/个;
(*)第四分标配送食品名称为豆腐花/豆花,规格要求***克及以上/袋。
*、框架协议的期限:自本项目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如配送的学校在此期间建设食堂达到自主供餐条件,则提前终止配送)。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年*月*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发布。
四、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陈广平(评标委员会主任)、张莹、黄能平、赵慧灵、梁丽江、李强(业主评委)、吴少明(业主评委)
五、入围信息
第一分标:
入围供应商名称 | 报价优惠率(%) | 入围供应商地址 | 入围排序 |
登录后查看 | *.* | 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号*区*#楼办公楼第九层 | 第一入围供应商 |
登录后查看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灵城街道新竹路**号 | 第二入围供应商 |
登录后查看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三海街道江南路十里段鹏大汽车城隔壁*号商铺 | 第三入围供应商 |
登录后查看 | * | 灵山县灵城街道钟秀路南一巷*号仓库 | 第四入围供应商 |
登录后查看 | *.* | 广西钦州市灵山县灵城街道东门街县教育局管理的*号商铺 | 第五入围供应商 |
第二分标:
入围供应商名称 | 报价优惠率(%) | 入围供应商地址 | 入围排序 |
登录后查看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三海街道十里工业园区大潮江片区**地块 | 第一入围供应商 |
登录后查看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新圩镇新洲中学旁(洲塘富民基地*区**-**铺面) | 第二入围供应商 |
登录后查看 | *.** | 灵山县灵城镇十里村委会十里三队 | 第三入围供应商 |
登录后查看 | *.* | 灵山县灵城街道白水岭仓库二栋*-*号 | 第四入围供应商 |
登录后查看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灵城街道新竹路**号 | 第五入围供应商 |
第三分标:
入围供应商名称 | 报价优惠率(%) | 入围供应商地址 | 入围排序 |
广西灵山县登录后查看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三海街道江滨四路湘桂盛天名城第**栋*层***号商铺 | 第一入围供应商 |
登录后查看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三海街道双鹤一路**号 | 第二入围供应商 |
登录后查看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三海街道环城路西一巷**号;经营场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那隆镇金斗二街 | 第三入围供应商 |
登录后查看 | * | 灵山县灵城镇和平路与燕山路交汇处(荔香城*-*层及一楼铺面***平方米) | 第四入围供应商 |
登录后查看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三海街道文峰路**号*楼铺面 | 第五入围供应商 |
登录后查看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新圩镇新洲中学旁(洲塘富民基地*区*号仓库) | 第六入围供应商 |
第四分标:
入围供应商名称 | 报价优惠率(%) | 入围供应商地址 | 入围排序 |
登录后查看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新圩镇新洲中学旁(洲塘富民基地*区*号仓库) | 第一入围供应商 |
登录后查看 | *.** | 南宁市壮锦大道**号北部湾科技园总部基地*-*办公楼十一层****号房 | 第二入围供应商 |
登录后查看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新圩镇新洲中学旁(洲塘富民基地*区*号仓库-*) | 第三入围供应商 |
六、联系事项:
*.征集人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灵山县三海街道公园路*号(大楼)
联系人:林冬梅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地址:北海市北京路祥和大厦***室
联系人:麦正杨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灵山县宏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电话:****-*******
七、入围结果公告期限:自入围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投标人认为入围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入围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年*月**日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意见反馈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