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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我局拟批准河口田墩铁矿开采项目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海丰县赛迪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
三、建设地点:陆河县河口镇田墩村筠竹坑
四、建设内容:铁矿开采。年产铁矿20000吨,占地
五、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1、生产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TSP≤120mg/m3。
2、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类标准。
3、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9599-2001)。
4、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后循环使用,实行零排放。
六、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对施工期采取围挡作业,并辅以洒水抑尘,及时清理道路积尘等措施;施工固体废物实行综合利用处理,无法利用的做到日产日清。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湿式凿岩、爆破堆喷雾洒水、井口喷雾除尘、定期对堆料场洒水抑尘、增种植被吸尘、建设污水处理池和事故污水收集池、对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现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措施。
3、生态恢复期措施:对尾矿库区进行覆土垫地,及时种植植物进行土壤改良和防水土流失等措施。
4、事故污染防治措施:增建尾矿事故排放池,减小尾矿自然堆放的边坡角度,对覆盖在表层的黄土予以复垦,覆土造田,严防流失,同时加强对施工过程的工程监理,严格按尾矿坝排洪设计进行建设,杜绝尾矿的坍塌对下游造成危害。
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审批公示时间10天(
受理单位:陆河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县城朝阳路218号
邮政编码:516700
联系电话:0660-5662736
联 系 人:叶国仲
二OO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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