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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十堰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招聘公告要求,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视为放弃。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2018年9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603办公室(市府路9号)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并按以下顺序摆放原件和装订复印件):
(1)《2018年十堰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确认表》(详见附件2,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相关信息,并将附件1中自己的编号写在右上角)。
(2)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本人签名确认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按招聘公告《岗位表》“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按招聘公告《岗位表》“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职称证、职(执、从)业证等;
(5)按招聘公告《岗位表》“招聘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6)按招聘公告《岗位表》“招聘条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7)所需各类证件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三、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
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委托他人携带证件资料进行资格复审的,需出具正式的全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可以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不超过2次。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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