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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固城湖退圩还湖生态工程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江苏;南京;
招标公告
78936.0万
  发布单位:火标网       发布日期:2020-04-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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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市高淳区固城湖退圩还湖生态工程已由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高行审投资【2019】305号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法人为南京市高淳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水土保持技术服务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高淳区淳溪街道(西临红砂嘴,东临漆桥河,北临滨湖科技新城,南至永联圩老圩堤);建设规模:工程占地面积约683.495公顷。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平圩清淤工程:小湖区清淤面积1.98 km2;拆除圩区蟹塘约6.51km2。(2)水生态修复工程:新建环湖近岸生态修复带约12.3 km及人工湿地约0.47 km2,新建堤防段滨湖景观。(3)生态监测站改建工程:改建生态监测站一座。(4)排泥场:新建3处排泥场约0.413 km2;合同估算价:78936万元;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126日历天(开工日期:2019年12月1日,竣工日期:2022年12月31日)。

2.2 招标范围

为做好南京市高淳区固城湖退圩还湖生态工程的水土保持工作,确保本工程水土保持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已批复的相关要求,本次公开招标的具体范围包括:

南京市高淳区固城湖退圩还湖生态工程按照“水保〔2017〕365号”文及相关规定要求,编制相关方案并针对施工现场迹地整治、复耕或恢复植被等内容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水保监理资料收集、落实水保“三同时”制度、竣工水保验收调查等方面的水土保持技术咨询工作,最终配合项目法人单位完成水保专项验收工作,并在水利部完成报备工作。

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始至项目通过水保专项验收。

3.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监测水平评价证书,近5年内(2015年1月1日以来(含)、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水土保持监测或验收工作。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应小于60周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3.4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5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市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在全市水务工程招投标领域实施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所有参与南京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投标单位,需在项目开标前向南京市水务局递交相关信用承诺书。本项目将不接受未进行承诺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市水务局开标前接收清单为准)。具体流程请参照南京水务网《关于实施水务工程招投标领域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

4.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下载企业公章和法人签名登记表(下载地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并按《关于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办理。

4.3、本项目只接受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平台》中的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拟投标报名单位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符合报名条件的且已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登陆《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4.4、潜在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且已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潜在投标人,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4月30前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进行网上操作,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5.现场踏勘及标前会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05月20午10时30整。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电子投标文件在 2020年05月20午10时30分整前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

6.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的,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不见面开标会。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高淳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丹阳湖北路16号

联系人:张忠华、陈超

电话:025-5733962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 系 人:汪亮、刘伟 电 话:025-86338725

传 真:025-86338777

8.评标办法

2.2.4(1)

水土保持监测和验收技术文件

(45分)

1、监测工作大纲

(45分)

监测和验收工作大纲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1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监测方法、措施合理、得当,得10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③验收评估提交的相关报告全面、及时,并满足专项要求,得6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④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准确,提出合理化建议,得8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⑤现场组织合理、与各方协调得当得4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⑥工作进度安排合理完善的得3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⑦工作管理制度完善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2.2.4(2)

人员素质(27分)

1、项目负责人(12分)

近5年内(2015年1月1日以来(含)、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水土保持监测和验收经历的,每有1个加4分,最多得12分; (提供合同扫描件)。

2、项目组人员配置

(15分)

①专业人员配置10分,项目组成员具有水土保持方案或监测上岗证每人得2分,最多得10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②项目组人员具有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中级职称的每人得0.5分,最多得5分。(每人只计算一次,以得分高的计算,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2.2.4(3)

监测设备及设施(7分)

1、监测设备能满足本项目监测业务需要得5分,不满足适当扣分;

2、办公、通讯、交通设备能满足本工程项目监测需要得2分,不满足适当扣分。

2.2.4(4)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3分)

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否则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2.2.4(5)

企业业绩(8分)

投标人近5年内(2015年1月1日以来(含)、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水土保持监测或验收工作,每有1项得1分,最多得8分。(同一工程的监测和验收业绩得2分,提供合同扫描件)

2.2.4(6)

投标报价(10分)

1、本次招标标段设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35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评标基准价C=A*K%,其中A为最高投标限价;K为权重系数,取值为91、92、93、94、95、96、97、98、99、100,具体数值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投标报价的偏差率=100%(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投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于1%扣1分,每低于1%扣1分;不足1%部分按比例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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