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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采购人: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德州市长河大道187号
联系人:王科长联系电话:0534-2239636
二、代理机构: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兴路1400号
联系人:董女士联系电话:0534-2581511
三、项目名称:乐陵市董家、徐家片区及开发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
四、项目编号:DZLJ-2017-103
五、预算金额:政府购买金额271820万元
六、采购内容:确定乐陵市董家、徐家片区及开发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本项目政府购买服务主要包括乐陵市董家、徐家棚户区和开发区棚户区2个棚户区改造项目,2个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内容均包括征收拆迁补偿和货币化安置两方面的内容,涉及征收户数2531户,征收土地面积1345000m2。乐陵市董家、徐家片区及开发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山东省财金发展有限公司、德州市财金投资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供应商,向采购主体提供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服务期限25年。经测算,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共计271820万元。
七、拟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八、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公益性强,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购买服务的标的规模大、资金需求量大,需要企业具备很高的政策理解能力和强大的后续服务跟踪能力。由山东省财金发展有限公司和德州市财金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各信息公开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提供城镇棚改服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山东省财金发展有限公司和德州市财金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联合运作,能够提供最优惠的资金来源,能与县财政进行有效的沟通,且利率低,成本低,资金实现专职专用,便于政府监督管理。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九、拟邀请单位:山东省财金发展有限公司和德州市财金投资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29号祥泰广场、德州市新湖大街1231号
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推荐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专业人员姓名 |
单位 |
职称 |
崔志强 |
德州学院 |
高级会计师 |
路桂云 |
德州市公路管理局 |
高工 |
于国民 |
德州市审计局 |
高工 |
刘春兰 |
德州市建筑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
高工 |
陈景芸 |
山东民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高工 |
十一、公示日期: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10月9日
十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按有关规定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有关单位及个人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在公示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十三、监督机构:德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4-2381885
附件:论证意见
发布人: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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