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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岭路道路工程(一期)
广东;佛山;
招标公告
4422.98万
  发布单位:火标网       发布日期:2020-07-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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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五岭路道路工程 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五岭路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发改资桂字投审[2020]3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五岭路道路工程(一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西起直涌路,东至东平路,路线全长593.428m,工作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电气安装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箱涵工程、绿化工程、监控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工期始计时间以招标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本项目的招标备案预算总价为人民币44229799.96元,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9903384.58元(招标备案预算总价下浮10%,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部分不参与下浮)。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 / (省、市建设工程优质奖或其他奖项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承诺达到合格标准。工程施工期间和质保期内的安全、文明施工执行《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关于加强桂城街道各类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意见》、《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号)、《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印发南海区建设工程施工围挡(墙)及上画工作导则(第1版)的通知》(南建水函【2019140号)等规定的标准、要求 (省、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或其他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 6 个月 2020 1月至 2020 6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相应往前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7.1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人民币3500万元 或以上的 市政道路 工程施工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0 7 2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0 8 11 9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0 8 11 9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 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

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无需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及递交身份证明文件、保证金汇款凭证。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60分钟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系统解密投标文件根据开标当天开标进程确定,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关注系统动态,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否则责任自负。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邮 编: 528200

联 系 人:潘剑斌

电 话: 0757-8181359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层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丁素双、杨彩华

电 话:0757-83939030

传 真: 0757-83939018

电子邮件:yqngch2525@163.com

2020 7 21

招标公告编制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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