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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新疆公司二枢纽主楼外墙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新疆公司二枢纽主楼外墙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代理编号:0651-20110158), 招标人为中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新疆公司二枢纽主楼外墙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本工程建筑面积:3.85万平方米,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共24层,主楼檐高111.8米,外墙改造面积约:31000平方米。
1.2 采购内容
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二枢纽主楼、门头及雨棚等所有室外装饰工程细化设计(含节能计算、钢结构改造等);
2)二枢纽主楼、裙楼、门头玻璃幕墙及雨棚改造等所有外墙改造施工内容:(1)空鼓墙砖、墙面靓化灯具、外墙标识牌、主楼进口雨棚、主楼进口三层屋面的库房(含球形网架及采光顶等)及其他影响施工的相关拆除修补(含三层屋面新做保温防水)并负责采取措施对原外墙空调廊道、墙面及屋面设备、主楼进出口通道做防护等工作内容;(2)主楼装饰保温一体板(含钢龙骨、防火隔离带等全部内容)、外墙装饰金属格栅(内含岩棉保温)、空调外廊装饰格栅、门窗外收口、女儿墙内侧、裙楼楼板底层保温(含挂网抹灰)、门头造型及主入口上方玻璃幕墙、装饰雨棚、主楼两套外墙标识等;(3)本工程招标设计图纸中所涉及的所有埋件、钢龙骨及钢结构增加(门头造型改造,原外墙突出弧形面、屋顶圆弧处改造为直行造型(含排水设计)、山墙处女儿墙、幕墙、进口雨棚改造)等施工内容;(4)所有钢结构需按设计规范进行防腐、防火处理;(5)外墙改造工程要求按照建筑物防雷接地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并与主体结构防雷系统相连接;(6)外装饰工程细化设计费用包含:设计费、出图费、审图费用(含消防审图);同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因外装饰工程细化设计图纸审图过程中产生的设计变更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工程实施时,此类费用概不做任何调整;(7)综合考虑垂直封闭、双排脚手架费、施工电梯、施工电动吊篮、屋顶临边及建筑外围水平防护、垂直运输费用、超高增加费、原外墙及建筑周边的设备保护费用、周转材料及设备进出场费用及二次倒运费等内容;(8)在项目实施各阶段,施工现场的围挡、临时设施(含临水临电)、设备材料的临时堆场、加工场地、二次搬运、二次倒运、成品保护等费用(场区内搭设的临时办公室、食堂等临设用房,不得影响绿化、道路及建设方的正常生产运营)。施工临时水、电由建设单位指定点接入,相关费用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9)所有检测、试验、测量费等费用(含监理抽检费用、消防检测费用等);(10)工程竣工验收等各阶段验收工作前的施工现场管理、成品保护及场区内垃圾清理工作产生的费用;(11)施工期间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室内电梯进行材料搬运及人员进出场;
3)本工程招标设计图纸参照发包方提供的效果图及原邮电设计院的建筑、结构设计图纸等。
1.3 采购预算金额:预算金额约为1550万元(含税)。
1.4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145天。
1.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6份额划分及中标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中标人产生一名;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取消其中选资格。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155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大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报价依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8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和本企业规定的标准。
1)主要材料规格程式及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技术规范:技术规范按国家、自治区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执行及节能防火要求。
3)技术标准:技术标准按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和地方强制性标准执行。
1.9 安全标准:执行国家和本企业工程施工安全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条件:
2.1.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经营范围许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1.2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能力,且同时具备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资质: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设计能力满足以下要求(满足其中一条要求即可):
(1)[设计]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
(2)[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行业资质)甲级;
(3)[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甲级;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施工能力满足以下要求:[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
2.1.3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
2.1.4 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②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授权的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须在有效期内);
③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须取得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须提供一级建造师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网址为中国建造师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设计及施工)的资质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日以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2.1.6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为(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2.1.7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指:公共建筑外装饰工程),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单项合同或采购订单(订单下单日期须在业绩要求的时间范围内)。
(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和合同关键页扫描件(①两者项目名称(内容)、金额必须完全一致;②发票彩色扫描件和合同关键页彩色扫描件必须同时提供,合同原件及发票原件随时备查(注:如在中标后核查合同及发票原件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与原件存在不一致,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③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其它业绩证明材料无效。
(3)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协议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下采购订单及增值税发票的彩色扫描件;采购订单金额须与增值税发票金额相一致,若出现金额不一致,则以增值税发票金额为准。
(4)业绩总金额以增值税发票合计金额为准。
(5)在评标现场对投标人提供的发票进行真伪查验,查询网址为:inv-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如查验结果与增值税发票原件信息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
(6)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的不予认可。
2.1.8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否则审计报告不予认可。
2.1.9信誉要求: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无“失信被执行”记录,(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同时投标人须提《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原件(格式见第六章资格审查资料)
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2.2 其他要求:
2.2.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选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请于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3月31日,每日上午10时3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鸿瑞豪庭4号楼2304室。
4.2招标文件购买凭证:
4.2.1远程购买,投标人应提供如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项目经理邮箱:174090900@qq.com,并获取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③招标文件购买凭证截图;
④投标人信息登记表加盖公章。(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所投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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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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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授权委托人姓名 |
|
4 |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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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4.3招标文件费用:
①每套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②支付宝支付:账号:yooyep@163.com,为保证信息不被篡改,打款前应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①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6日19时00分。
②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鸿瑞豪庭4-2302室,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
③投标文件可以现场递交,也可以邮寄递交,递交的文件应密封完整。采用邮寄递交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邮件在途时间,以文件送达(签收)时间为准。
5.2开标相关要求:
①开标时间:2020年4月17日11时00分。
②根据国家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相关要求,为切实保证中国电信和供应商工作人员身心健康,顺利推进采购项目,本项目不再召开现场会议,减少人员流动和人员聚集。
③本次开标采用“华为云WeLink”视频软件进行开标会议,特邀请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参加远程视频会议,供应商应在开标时间前完成该软件的注册及调试。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①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②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③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开发区中亚南路20号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分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鸿瑞豪庭4号楼2304室
联系人: 叶滨城、马金磊 电 话:0991-4863333、18160689555
电子 邮 箱:17409090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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