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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广东;珠海;香洲区
出让公告
157100.0万
  发布单位:火标网       发布日期:2017-11-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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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宗地编号为珠国土储2017-58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概况

挂牌序号/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M2)

规划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起始价

(万元)

增价幅度

(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竞买

保证金(万元)

17210/

珠国土储2017-58

高栏港经济区平沙新城邻善路东南侧、汇海路西南侧

77651.82(A44852.96㎡,B27711.82㎡,C5087.04㎡)

A区和B区均为二类居住,C区为城市公共道路

二类居住70年;城市公共道路50

A区≤3.0且>1.0B区≤3.0且>1.0C区:无

A区和B区均为一级建筑覆盖率≤28%;二级建筑覆盖率≤20%C区:无

A区和B区均为35%C区:在城市道路用地内沿路两边各建3米宽绿化带

人民币

104800

人民币

1000

人民币

157100

人民币

52000

备注

1.上述地块以现状(净地)供地;

2.上述地块计容建筑面积为217694.34平方米;

3.上述地块涉及配套建设社区用房:A 区设置1处,建筑面积≥800平方米,B 区设置1处,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垃圾收集点:B区设置不少于1处,A区按需设置,每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公厕:A区和B区各自设置1处,每处建筑面积6080平方米;12班幼儿园:设置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3600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小于3600平方米。幼(托)儿园应按12班设置,每班30座;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按住宅建筑面积的10%配建,即21769.44平方米)及竞配阶段产生的人才住房,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并由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指定的部门接收管理,产权归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C区用地仅用于建设城市公共道路、公共绿化带及相应雨水管线,由竞得人按照规划要求与本项目一期工程同步建设,同步进行规划条件核实,不得圈占,竣工后无条件对外开放通行,产权无偿移交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所有;

4.上述地块配建的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下称配建住房)具体的户型面积与本项目规划报建的户型面积相协调,原则上按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确定,规划设计方案阶段,竞得人应与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确定相应的户型套数和总面积;

5.上述地块配建住房原则上不集中建设,应与本项目商品住房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交楼标准原则上与本项目销售的普通商品住宅交付标准相一致,如商品住宅为毛坯交付标准,市、区住房保障机构选房后,开发企业应按照不低于《珠海市保障性住房室内装修标准指引》Ⅲ类装修标准装修后交付。在项目批准预售或商品房权属初始登记时,由市、区住房保障管理机构按照确定的户型要求和面积总量,从本项目报备的楼盘表中通过系统随机选取,配建住房产权无偿归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所有;

6.当上述地块的最终竞买价格低于最高限价时,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当上述地块的竞买价格等于或高于最高限价时,转为竞人才住房面积,人才住房面积按增配幅度为200平方米/次进行竞买,配建建筑面积最多者为竞得人,最高限价为成交价;

7.竞买人在向交易中心提交竞买申请时,除按挂牌文件中要求提供资料外,还须提交一份土地购置资金来源的《承诺书》,即承诺土地购置资金(包括土地竞买保证金和土地出让价款)为企业自有资金,不属于开发贷款、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等,违反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或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无偿收回土地;

8.竞得人须在领取上述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向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部门一次性足额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9.外地企业或组织竞得的,必须在本市注册成立其持有100%股权(全资)的单项房地产开发公司;

10.上述地块动工期限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期限为自《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截止之日起三年内;

11.上述地块不设保留价。

二、挂牌出让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但不接受个人及联合竞买。

三、挂牌文件索取:本次挂牌详细情况及具体要求以《挂牌文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于20171128 9时至2017 121816时登录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或到交易中心业务窗口索取《挂牌文件》。

四、交易方式及竞买要求:1、本次挂牌出让以网上交易方式进行。2、竞买人须通过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竞买申请、报价及网上限时竞买。3、本宗土地出让价格设有最高限价,当最终竞买价格低于最高限价时,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当竞买价格等于或高于最高限价后,按《挂牌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五、网上竞买操作说明:竞买人须先登录交易中心网址注册用户并按《挂牌文件》要求申请CA数字证书,下载并安装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须与交易中心系统绑定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网上交易。具体流程可登录中心网址下载《用户手册》。

六、竞买资格申请和审查:竞买人应于20171279时至2017121816时在网上交易系统完成竞买资格申请,并在此期间提供有关资料到交易中心业务窗口进行竞买资格的审查,交易中心将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竞买人的资格审查,并出具《竞买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

七、保证金交纳: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网上交易系统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号,并应当在报价前向该账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可报价。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17121817时(以银行到账为准)。

八、网上挂牌时间:

起始时间:20171279时。

截止时间:201712199时。

九、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十、咨询电话和地址: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56)26866212538130(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B座二楼);

珠海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0756)32686393268173(地址: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中2002号)

十一、网址:

国土资源局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交易中心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珠海市国土资源局

珠海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1117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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