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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名 称 |
永吉县城乡建设档案馆 |
法定代表人 |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永吉县城乡建设档案馆(永吉县城建档案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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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城乡建设发展提供技术资料及信息服务。 城乡建设工程资料的收集 加工整理 城乡建设资料查询与信息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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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永吉县口前镇口前路1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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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耿艳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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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14.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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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非财政补助(自收自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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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永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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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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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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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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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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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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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开展业务情况如下: 一、完成城建档案归档工作 全年接收101个建设项目的竣工工程档案,按照城建档案归档范围和竣工档案的要求,与建设单位进行了审核鉴定,办理移交手续,接收竣工工程档案840卷,做到随接收、随等级、随入库上架。 二、增加办公设备、完善新库房的使用功能 为了更科学更有效的管理档案,增加了1台办公电脑,一台摄像机。 三、强化重点工程建立声像档案工作 印发《关于建立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的通知》要求开工的重点工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都要建立声像档案,竣工后将电子资料与纸质资料同时移交档案馆存档。 四、完成入馆城建档案数字化处理 对竣工的工程档案前期审批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在装订立卷前进行了扫描,纸质资料变成电子档案。 五、积极开展城建档案资源利用 接待社会查档人员135人次,利用档案资料140卷,耐心细致地为查档人员服务,为我县的旧楼改造、维修工作提供基础数据,为有关人员办理证件等提供相关依据,实现了社会效益。 六、落实城建档案工作法规及制度建设 依据相关法规、规章及《永吉县城乡建设档案移交管理办法》、《永吉县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报送工作指南》规范全县城建档案工作。在制度建设上执行了《三书一证》制度。严密了各个环节的管理,保证了城建档案及时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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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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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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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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