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历史招标> 广安市国土资源局枣山园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广安市国土资源局枣山园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四川;广安;广安区
出让公告
5000.0万
  发布单位:火标网       发布日期:2017-08-17 00:00:00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广安市国土资源局枣山园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广市公国土资拍告[2017]16号)
广市公国土资拍告[2017]16号2017-8-17

经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广安市国土资源局枣山园区分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GC2017-38 宗地总面积: 44647平方米 宗地坐落: 广华大道北侧,紧邻帝谷公园城二期项目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100
土地用途明细: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22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起始价: 6100万元 加价幅度:
备注: 该宗地土地用途为住宿餐饮、城镇住宅用地,其中住宿餐饮11761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兼容不超过20%商业)32886平方米,容积率为1.0≤二类居住≤3.0、商业≤1.5,建筑密度为二类居住≤25%、商业≤40%,绿地率为二类居住≥35%、商业≥10%,建筑限高为二类居住100米、商业24米,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
宗地编号: GC2017-39 宗地总面积: 55386平方米 宗地坐落: 广华大道北侧,紧邻帝谷公园城二期项目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100
土地用途明细: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66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起始价: 8300万元 加价幅度:
备注: 该宗地土地用途为住宿餐饮、批发零售、城镇住宅用地其中住宿餐饮2490平方米、批发零售4478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兼容不超过20%商业)48418平方米,容积率为1.0≤二类居住≤3.0、商业≤1.5、农贸市场≤1.5,建筑密度为二类居住≤25%、商业≤40%、农贸市场≤40%,绿地率为二类居住≥35%、商业≥10%、农贸市场≥25%,建筑限高为二类居住100米、商业24米、农贸市场24米。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该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8月17日 至 2017年09月06日 到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8月17日 至 2017年09月06日 到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9月06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9月06日00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09月07日10时00分 在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交易厅(河堰路170号,华油苑旁)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该两宗地机动车停车位≥1.0个/1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该两宗地设出让保底价。出让底价由土地出让决策小组于拍卖出让活动前1小时内,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市场行情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该两宗地出让成交后,竟得人须与广安市国土资源局枣山园区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竞得人若为非广安枣山园区工商注册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还须自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10日内在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成立其全资子公司,由新公司与广安市国土资源局枣山园区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方可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办理土地登记进行开发经营。竞买人在报名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该两宗地土地出让价款分两期缴纳。第一期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成交价款的50%。若成交价高于5000万元低于1亿元,第二期土地出让价款应在9个月内缴清;若成交价高于1亿元,第二期土地出让价款应在12个月内缴清。在约定期限内分期付款不支付利息,超过付款期限的按土地出让合同执行。土地出让价款只能以竞得人的名义缴入指定账户。该两宗地足额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后30日内交付土地给竞得人,于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发建设期限3年。该两宗土地装配式建筑配额比例不低于30%。若受让人未达到该比例,园区国土、住建部门不予办理该项目不动产权分户相关事宜。装配式建筑配额比例以住建部门验收结果为准,并出具书面意见。采用装配式建筑部分,除享受市委、市政府相应优惠政策外,另由园区管委会依据建筑面积20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助。该两宗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非法转让。该两宗地土地勘测费、地价评估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均由土地竞得人在成交后1个月内付清,未缴清费用之前不得交付土地给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广安市河堰路170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826)2390198 2611638 开户单位: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安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127971215640

广安市国土资源局枣山园区分局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