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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人民政府授权磐安县教育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代表磐安县人民政府进行磐安县职业教育中心迁建工程PPP项目的采购。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受磐安县教育局委托,对磐安县职业教育中心迁建工程PPP项目进行采购。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
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资格预审:
一、项目名称
磐安县职业教育中心迁建工程PPP项目
二、项目采购编号
PACG2018-GK-036
三、项目授权主体
磐安县人民政府
四、项目实施机构
磐安县教育局
五、采购代理机构
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
六、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磐安县职业教育中心迁建工程位于深泽初中地块:南至新城区行政中心规划用地和山体,东至规划道路,北至磐龙塑胶厂、志诚工艺厂、宏业广电等企业,西至朱坞西侧山体、高速公路。
2、工程概况
磐安县职业教育中心迁建工程根据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及本工程实际功能需求而定,本项目规划校园总用地面积93605㎡(约140.4亩),总建筑面积约61516㎡(教学楼12174㎡、行政办公楼3370㎡、实训楼11166㎡、培训中心4666㎡、食堂5259㎡、体育馆2766㎡、学生宿舍10673㎡、教职工宿舍2489㎡及附属用房3218㎡、架空层1835㎡、地下建筑面积3900㎡),田径场400米环形跑道(六条跑道)15000㎡、篮球场4个2400㎡、排球场2个720㎡,并配套建设学校大门、道路、停车场、广场、给排水、供电、通信、照明、绿化、挡土墙、边坡治理、围墙等相关附属设施和实验实训设备。磐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办学规模为48个教学班的寄宿制职业教育中心。
本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3227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31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234万元;预备费2721万元;设施设备费3000万元。
3、PPP运作模式
本项目运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
4、合作期
本项目合作期12年,其中,建设期暂定2年,固定运营期10年。
5、项目公司股权结构
政府方不占股,社会资本方占股100%。
项目资本金不低于20%。项目资本金应以货币形式,于项目公司设立之日起,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投资需求逐步实缴到位。
6、项目公司运营内容
(1)核心运营:负责学校核心的中职、中专、大专、本科的学历教育,并通过差异化专业设置,推动学校专业品牌建设及专业特色建设;开展社会培训,通过构建以中药为特色的社会培训体系与配置高水平社会培训师资队伍,以扩大职业培训规模,提高学校档次、办学品位,并获取合理收益。
(2)商业经营:运营校内食堂、校园商业及宿舍物业,并通过经营获取合理的经营收益。
7、土地使用权获取
政府负责开展本项目范围的征地拆迁和补偿工作,完成相关的土地获取审批手续,将项目建设用地通过划拨的形式无偿提供项目公司使用土地权。
8、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属于准经营性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实际可行性缺口补助=可用性服务费*70%+可用性服务费*30%*基础运营绩效考核系数+运营管理补贴付费*运营管理考核系数-可抵扣经营收益
(1)可用性服务费
本项目可用性服务费采用等额本息方式计算:
(社会资本投资总额:实际社会资本投资总额按项目的竣工审计结果确定;m:可行性缺口补助付费支出年限)
(2)运营管理补贴付费
第n年运营管理补贴付费=第n年运营管理成本*(1+投资回报率)
(3)可抵扣经营收益
为社会资本方投标所报的当年可抵扣经营收益数额。
七、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甄选的社会资本方,在中标(成交)之后,应依据中国法律的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移交全过程负责。在合作期内,由磐安县政府支付可行性缺口补贴。在PPP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之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无偿移交给磐安县政府或其授权机构。
八、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申请截止日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浙江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信用浙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公布为准。未被限制参与本级政府采购活动和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参与建筑业市场;
3、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雄厚的财务实力,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以2017年度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合并报表)为准);
5、企业可用银行授信额度(或针对本项目银行贷款意向书额度或针对本项目银行贷款承诺函额度)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明材料);
6、企业资产负债率在85%以下(以2017年度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合并报表)为准);
7、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公司及成员公司的分工与责任,并满足: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②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同时满足第(1)、(2)、(8)项要求;
③联合体的牵头方须同时满足第(4)、(5)、(6)项要求;
④联合体的施工方须同时满足第(3)项要求;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
九、资格审查方法
1、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本项目不限定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2、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或资格预审未通过的社会资本,将不得参与下一阶段采购工作。
十、其他说明
1、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的网站:
浙江政府采购网: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2、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采购人将发布更正公告。
十一、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于2018 年9月21日 至2018 年9月29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政府采购投标报名表、供应商市场行为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21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科报名。
2、以上材料除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外,其余均为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材料提交一份,装订成册。提供的以上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文件无效。
十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6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21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
3、接收单位: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分中心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磐安县教育局
联系人:孔令爱 联系电话:15858919001
地址: 磐安县安文街道北街30号
2、代理机构: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分中心
联系人:周乐飞 陈娅妮
电话:0579-84665308 传真:0579-8466530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金华市磐安县财政局
联系人:葛玲玲
监督投诉电话:0579-84883829 传真:0579-84883829
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街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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