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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报冀中能源集团公司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峰峰矿区部分)初步设计的请示》(邯发改呈〔2011〕30号)收悉。该项目初步设计业经我委组织审查,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河北省冀中能源集团公司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峰峰矿区部分)初步设计(修改稿)》。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住宅工程:新建天择、一矿、二矿、机关、五矿A、B、新城、羊渠河、薛村、通二矿、孙庄矿、马头选煤厂12个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192.28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76.62万平方米(新建住宅164.82万平方米,保留住宅11.8万平方米),受益居民27881户,97583人,其中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A、B级受灾居民7611户,24918人。
2.小区内公共服务设施工程:新建小区配套公建156538平方米,其中小区内公用基础设施用房33936平方米(水泵房1400平方米,污水处理站400平方米,换热站1400平方米,公共厕所66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1600平方米,门卫室595平方米,自行车棚27881平方米);其它设施用房122602平方米(幼儿园17565平方米,卫生所5300平方米,社区服务及管理用房29840平方米,商业建筑62097平方米,文化活动站7800平方米)。
3.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新建供水管网45280米,排水管网68240米,供热管网119325米,电缆18600米,燃气管网51924米,道路391555平方米。
4.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新建供水管网22030米,排水管网30650米,供热管网64500米,电缆49300米,燃气管网38779米,道路905884平方米。
5.学校、医院:小区周边改扩建学校8所,建筑面积3.92万平方米;新建医院6所,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
三、同意初步设计中总平面布置、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节能等设计方案。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42355.57万元,其中住宅204730.34万元,公共配套服务设施24747.02万元,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39201.49万元,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35011.1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286.95万元,预备费19378.62万元。
资金来源:除国家按政策补助外,其余部分通过地方政府、企业、居民个人筹措解决。
请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及相关配套条件,办理有关手续,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河北省冀中能源集团公司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峰峰矿区部分)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及总概算表(略)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峰峰矿区煤矿棚户区初步设计批复
抄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抄送: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住建厅、财政厅、国资委、国土资源厅、审计厅、环保厅、安监局、统计局,邯郸市有关部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4月20日印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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