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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看守所监控设施升级改造工程,标书编号:ZJGA-(2015)公字第1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注册资金300万(含)以上。
二、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时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8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0至5:30(公休日除外)
地 点:镇江市公安局(九华山路9号)5号楼305室
联系人:谈 青 联系电话0511-88958028 。
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盖公章);(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
三、本次招标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全方位视频监控管理系统;(2)计算机网络系统;(3)智能触摸屏管理系统;(4)门禁管理系统;(5)应急报警系统;(6)被监管人员报告系统;(7)综合安防管理平台;(8)腕带系统;(9)机房工程;(10)智能电化教育(广播)系统;(11)访客管理系统;(12)预防超期羁押短信提醒系统;(13)支队指挥调度平台
建设内容还包括设备及全部管线辅材的采购、施工、调试、维护等工作,完善以上系统的综合布线、相关接口,完成必要的系统集成等。具体要求详见第四部分。
开标后,将给予每个投标人15分钟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响应及演示(内容应有针对性且内容详实)的时间,各供应商自行准备演示文稿电子档。
四、采购方式及中标人数量:
(1)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2)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人数量: 1名。
五、现场答疑
时间:2015年1月9日 上午9:30 地点:镇江市看守所(镇江市京口区象山街道左湖村87号) 联系人:
张先生
姚先生电话0511-88956201 0511-88955101 地点:镇江市看守所会议室
请领取招标文件的各供应商准时参加现场答疑活动,如有疑问应在会上以书面形式提请招标人予以澄清,若未提出,今后出现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招标人及招标人概不负责,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未在现场答疑记录簿上签字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投标人在投标时,须交纳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给镇江市公安局,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支付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带至投标现场,当场封存,否则投标无效。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镇江市公安局
八、投标时间:2015年1月20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9:30:00(截止时间)。
九、开标时间:2015年1月20日北京时间上午9:30,届时请投标人代表(3人以内)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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