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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蓟2018021号
天津;天津;和平区
出让公告
202540.0万
  发布单位:火标网       发布日期:2019-02-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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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蓟(挂)2018-021号

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出让人)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蓟(挂)2018-021A、021B、021C、021D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合并挂牌出让工作,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在市土地交易有形市场具体操作挂牌交易工作。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津蓟(挂)2018-021A位于蓟州区狐蓟路东侧、燕山西大街北侧;津蓟(挂)2018-021B位于蓟州区巍峪街南侧、巍峰路西侧;津蓟(挂)2018-021C位于蓟州区巍峰路东侧、燕山西大街北侧;津蓟(挂)2018-021D位于蓟州区政府储备地东侧、巍峨路南侧,现状为半山坡地形。

对于上述四宗出让地块范围内如另有树木、供电设施、通信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1). 津蓟(挂)2018-021A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出让土地面积149785.1平方米,规划用地面积149781.7平方米,容积率≤1.0,建筑密度≤45%,绿地率≥25%,建筑限高24米。

其他要求:

1.有关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建设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附件;

2.其他规划要求,详见2018蓟州规条申字0018号《规划条件通知书》及其附件;

3.受让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开工后四年内竣工。

(2). 津蓟(挂)2018-021B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土地面积121162.7平方米,规划用地面积121160.2平方米,容积率1.0-1.2,建筑密度≤30%,绿地率≥40%,建筑限高24米。

其他要求:

1.该宗地中公共设施配置要求的商业服务网点建筑面积不小于900平方米(该商业部分为该宗地的配置要求,不允许销售);

2.有关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建设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附件;

3.其他规划要求,详见2018蓟州规条申字0019号《规划条件通知书》及其附件;

4.新建住宅配套建设的非经营性配套公建要求:所配建的公共设施按照文件要求移交给相关部门使用;

5.受让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开工后三年内竣工。

(3). 津蓟(挂)2018-021C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出让土地面积40681.6平方米,规划用地面积40681.1平方米,容积率≤0.8,建筑密度≤45%,绿地率≥25%,建筑限高24米。

其他要求:

1.有关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建设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附件;

2.其他规划要求,详见2018蓟州规条申字0020号《规划条件通知书》及其附件;

3.受让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开工后三年内竣工。

(4). 津蓟(挂)2018-021D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出让土地面积85040.1平方米,规划用地面积85038.3平方米,容积率≤1.0,建筑密度≤45%,绿地率≥25%,建筑限高70米。

其他要求:

1.有关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建设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附件;

2.其他规划要求,详见2018蓟州规条申字0021号《规划条件通知书》及其附件;

3.受让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开工后四年内竣工。

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70年、商务金融用地40年。四宗地块合并出让起始总价为人民币47200万元(其中津蓟(挂)2018-021A号出让起始价为17200万元,津蓟(挂)2018-021B号出让起始价为17000万元,津蓟(挂)2018-021C号出让起始价为6000万元,津蓟(挂)2018-021D号出让起始价为7000万元)。

三、竞买方式及相关要求

1.本次挂牌出让竞买报价的起始总价为47200万元

2.本次挂牌竞买报价设置最高限价为202540万元

当挂牌竞买报价达到最高限价202540万元时,不再接收更高报价,转为竞报津蓟(挂)2018-021B号地块内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阶段,津蓟(挂)2018-021B号地块竞报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上限为140000平方米。竞买人竞报的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为出让地块内规划住宅建筑面积,不含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面积。

竞得人对竞报的自持租赁住房必须以套为单位,不得低于竞报成交的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且竞得人对竞报的自持住房须确定集中设置的位置,不得办理销售许可,对自持租赁住房整体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后以租赁方式自持经营,不得分割转让、分割抵押。

3.受让人应同时并分别签订津蓟(挂)2018-021A、津蓟(挂)2018-021B、津蓟(挂)2018-021C、津蓟(挂)2018-021D地块《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如果成交价高于起挂总价,超出部分在签订出让合同时,按土地面积分摊到各出让地块中。

4.受让人须在C地块设置不低于2500平方米的展览展示中心;受让人须在D地块设置不低于15000平方米的商业综合体;B地块居住项目用地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须确保C地块展览展示中心已取得《施工许可证》;同时,展览展示中心正式投入使用时间须不晚于B地块居住用地首期办理《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时间。

5.受让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须缴纳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金,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缴齐全部土地出让金。

6.上述四宗出让地块均已达到完成市政配套基础设施代征用地的拆迁腾退、确定市政配套工程建设方案、落实工程建设资金等条件,不再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如有合作开发意向的,须在报名前成立新公司,并由新公司报名参加竞买。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蓟州区的,应按照规定在蓟州区注册全资公司,并由该公司在《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事宜。

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8000万元,接受等额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或境外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为2019年3月12日16:30,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2日17:30。具体申请竞买办法请参阅《竞买须知》

竞买人按照要求除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竞买人资信良好的资信证明。

五、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19年2月13日至2019年3月4日,自2019年2月20日至2019年3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市土地交易有形市场(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8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挂牌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自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3月14日下午14:30,在市土地交易有形市场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幕(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8号)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及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竞报阶梯

1.本次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万元10万元的整数倍。

2.竞买人竞报自持租赁住房起始建筑面积为500平方米,竞报阶梯为500平方米或500平方米的整数倍。

八、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价高者得或最高限价加最高竞报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确定竞得人。

九、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022)29182390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咨询:

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022)23195957

竞买报名咨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2)23195997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

2019年2月13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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