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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及鞍山市铁东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委托,对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线路改造及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用电脑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内容: 项目名称: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线路改造及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用电脑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YZBCG2014088 采 购 人:第一包: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第二包:鞍山市铁东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预算金额:第一包:295000万元人民币;第二包:44250元人民币 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可兼投兼中 5.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6.所投产品须为中国现行关境内企业生产或加工的产品; 7.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8.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竞争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一)报名必须提供的有效证件: 1.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 3. 经年检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 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 以上证件原件查验后返还,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初审仅限于发售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二)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2014年7月24日至2014年7月30日(正常工作时间)。地点: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三)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可提供电子文档。如需邮寄,另加邮寄费50元。) 四、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并提供原件以备审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2013年7月31日14:00时前,在鞍山市铁东区政府6楼会议室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按时到达。 六、本项目有关的联系方式: 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1号 电话0412-8896088 联系人:尹 铭、尚禹彤 开户名称: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营业室 银行账号:21001630103052502780
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
年
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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