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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旺步片区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二期施工(招标编号:)招标公告
广西;梧州;长洲区
拟在建项目
21966.8万
  发布单位:火标网       发布日期:2017-09-29 00:00:00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梧州市旺步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二期已由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梧州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梧州市旺步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梧发改投资【201529号】、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梧州市旺步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粤桂审【201711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广西梧州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和业主筹集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CJDG2017552G

建设地点:梧州市旺步片区

建设规模: 新建5幢住宅楼以及配套商业、物业用房、地下车库、人防地下室等配套辅助用房,总户数780户,项目用地面积31437.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3016.64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21966.8万元

要求工期: 365 日历天,本项目分期实施,每期实施的具体内容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招标范围: 梧州市旺步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二期工程施工,详见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 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专业或学历证所学专业为准),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近 5 年(指项目竣工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超过 5 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指: 单项施工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小于7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先行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查询对象为: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投标时必须提供检察院机关行贿犯罪查询回执作为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之一,如无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开标会时需携带原件备查。(查询日期应为招标公告发出后的日期)

4. 投标报名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

4.2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代表(简称报名人,下同)请于2017930日至20171012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联系窗口:⑥号窗(工程、政府采购类0771-5678542)、财务科(0771-2610536)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标书费支付: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标书款支付或转账至下述专用银行账户(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及分标号);或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易中心刷卡支付【填写报名表时,要求潜在投标人(投标人为授权人)与银行卡持卡人必须一致】。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开具发票事宜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3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5.4标书费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4505 0160 4950 0966 6666-0011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10 23 10 00 分,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广西梧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71-5678542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中心

联系电话:0774-2820986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投标人拟投入人员及机械设备中标后不得更换,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按照梧州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工地从业人员实名制和视频监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纳入指纹+人脸识别考勤管理系统。

12. 联系方式

人:广西梧州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址:梧州市东出口两省交界粤桂大厦 址:南宁市金湖南路31号三楼

编: 543000 编: 530000

人: 李工 人: 李工

话: 0774-2061395 话: 0771-5587475

真: 真: 0771-2614474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gxcjzgzb@163.com

址: 址:

开户银行:

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

地址:梧州市长洲区红岭路10号海骏达地层16号商铺

联系人: 杨工

电话:0774-2838908

电子邮箱:1871255598@qq.com

2017 9 29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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