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标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本单位注册且不兼职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同时须出具项目经理无扬尘治理不良记录自查承诺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造价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等专职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并持证上岗;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度(自 2015年至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业绩要求: 一标段:企业自2013年8月30日至2018年8月30日止,承担过合同额20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原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二标段:企业自2013年8月30日至2018年8月30日止,承担过合同额10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原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三标段:企业自2013年8月30日至2018年8月30日止,承担过合同额10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原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四标段:企业自2013年8月30日至2018年8月30日止,承担过合同额10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原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2015年8月30日至2018年8月30日)企业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 6、投标人只能选择一个标段投报; 7、本项目招标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