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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丘市档案馆主体工程、消防工程和弱电工程需求公示
山东;潍坊;安丘市
拟在建项目
4064.53万
  发布单位:火标网       发布日期:2018-12-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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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实施的背景、基本情况、预算安排等内容:我市档案馆于2006年建成投入使用,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现有三家办公单位:档案馆、党史办、旅游局。档案馆实际使用1600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900平方米,远低于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标准。

2016年7月18日至22日,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对山东省落实档案法情况进行检查,其中包括我市在内的119个国家综合档案馆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2016年8月2日,国家档案馆行政执法检查组向省委、省政府书面反馈了执法检查意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对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16年9月23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的意见》(鲁办发【2016】52号),潍坊市委也召开了市委常委会进行了安排部署。

2017年7月1日,潍坊市委书记刘曙光同志又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严格落实潍坊市委常委会精神,加快推进县级档案馆建设。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的意见》(鲁办发【2016】52号)文件要求,我市档案馆被列入新馆建设计划。

本项目结构形式为框剪结构,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和筏板基础,主楼部分地上四层+机房层,附属部分设变电站、柴油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池等。地上楼座部分建筑面积11681.67㎡,附属部分建筑面积602.76㎡。

本项目总预算金额:40645291.26元,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包,A标包:档案馆主体工程;预算金额:34809932.27元;B标包:档案馆消防工程:3302147.32元;C标包:档案馆弱电工程;预算金额:2533211.67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本项目为安丘市档案馆主体工程、消防工程和弱电工程本项目结构形式为框剪结构,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和筏板基础,主楼部分地上四层+机房层,附属部分设变电站、柴油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池等。地上楼座部分建筑面积11681.67㎡,附属部分建筑面积602.76㎡。

共分为三个标包,A标包:档案馆主体工程,包括档案馆主楼的土建、装饰(装修)、安装(水电暖),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柴油发电机房、变电站的土建、装饰(装修)、安装(水电暖)工程。不包括外墙抹灰、外墙保温、外墙真石漆、外墙干挂石材、外墙石材格栅幕墙、外墙玻璃幕墙及外墙门窗等所有外墙工程;

B标包:档案馆消防工程;

C标包:档案馆弱电工程。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建设一栋四层档案馆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建筑工程管理条例》、《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定额》等国家及行业现行规定。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等国家及行业现行规定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项目实施的时间: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实施。

地点:安丘市经济开发区滨河路中段北侧,新市委党校西邻。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三、论证意见

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完整、标准规范、描述准确、政策体现完整,符合采购需求合理合规性要求。

随附参与论证的评审专家、供应商、第三方专业机构具体名单。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1

陈方理

临朐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2

张宝东

潍坊市新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3

纪志祥

潍坊学院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20181225日起,至20181228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29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安丘市档案局

联系人:张增福

电话:13964776988

地址:安丘市市级机关办公大楼西侧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志营

电话:13176366170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天辰大街389号3号楼512室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pdf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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