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历史招标> 日照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核心、扩展系统,硬件设备、平台软件建设项目统一回复函
日照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核心、扩展系统,硬件设备、平台软件建设项目统一回复函
山东;泰安;
变更答疑
0.0万
  发布单位:火标网       发布日期:2015-12-08 00:00:00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编号:WT-RZCG2015-1560-2】

各有关投标人:

日照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核心、扩展系统,硬件设备、平台软件建设项目(项目编号:WT-RZCG2015-1560)已于2015年12月2日在山东政府采购网、日照政府采购网和日照政务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作如下统一回复:

关于招标文件 “第三章技术要求”的疑问

1P55页,“路由器要求加密算法加密卡取得《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证》及《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证书》。”

疑问如下:此项并非业务运行必需参数,并且该证书仅有特定厂商的特定型号具备,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满足三家以上厂商的要求。

答:根据资源共享原则,本项目需要与市内相关部门(包含公安等)系统互通互联,对数据有较强的保密要求,数据若泄露责任重大,满足厂商不少于三家,故本条款不变。

2P56页,1.综合布线参数。

疑问如下:综合布线需求中未体现综合布线具体工作量,请明确。

答: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根据现场勘察情况进行确认,后期不予变更。

3P58页,“UPS主机配备功率模块总容量不小于30KVA”与P73页“2套双母线供电(含STS)。单套:30KVA,应急延时2小时”

疑问如下:这两项描述有冲突,请明确UPS容量。

答: 本条款技术要求中明确要求为“在线式模块化UPS系统两套,将2UPS组成双母线系统”,为减少歧义,本条款改为“2套双母线供电(含STS)。每套:30KVA,应急延时2小时”

4P73页“输出功率因数:1;电池必须与UPS为同一品牌”

疑问如下:输出功率因数是输出有功功率和视在功率的比值,而视在功率中包含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有功功率是指直接做功的部分,比如使灯发亮,使电机转动,使电子电路工作等。无功功率是储藏在电路中但不直接做功的那部分功率。通常我们的计算机和网络设备里面都有一定的电容,而电容里面储存的功率就是无功功率。因此输出功率因数在UPS在机房内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是不可能达到1。所以输出功率因数为1系负载为纯线性负载的理想数值。

答: UPS的输出功率因数是表示UPS的负载能力程度,主流厂家一般都能够满足“功率因数是1”要求,这是对UPS的一项硬性要求,不作调整

5P54页基础软件平台和P76平台软件清单中软件要求。“Oracle 11g RAC 企业版 25user

疑问如下:oracle厂商的产品自2015121日起,原25用户及以下配置取消,也就是说从121日起,甲骨文厂商将不审批所有user订单,所有订单均按照CPU下单。

答:“ oracle 11g RAC 企业版 ”按照2 CPU报价。

6P54页基础软件平台和P76平台软件清单中软件要求。“操作系统Win2008企业版 Win2008 专业版”

疑问如下:微软厂商的windows 2008 svr 产品已经停产。

答: 本参数为基本要求,投标人亦可采用最新型号产品。

7P73页,红外云台摄像机(含 5 台无线传输摄像机)中,(以上功能需以公安部型式检验报告为准,并需提供公安部型式检验报告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疑问如下:本项目设备清单需要5台无线传输摄像机,但在参数描述中,未看到相关相关参数,请明确。

答: 本条款中“ 5 台无线传输摄像机” 做如下说明:其中5台摄像机根据具体情况,需要采用运营商的4G网络作为传输介质,通讯设备及通讯费用供应商可以不予考虑。

8P75页,第13条综合管理平台软件,“平台最大支持接入监控点容量 24 万,平台支持的最大用户量不低于 10000 个;支持 gis 可视域功能;……(以上功能需以公安部型式检验报告为准,并需提供公安部型式检验报告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疑问如下:本项目设备清单中,监控设备仅为30个红外云台摄像机,监控平台却要求满足24万的监控点容量,该软件产品的要求具有明显指向性。

答: 本项目后期需要与各相关部门(包括公安、交警等)互联互通,要求平台必须具有可扩展性,该指标针对的是软件平台的扩展要求,并无指向。

关于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技术部分6.1 大屏幕系统”的疑问

9、第70页 “LED发光管需采用高品质原厂金线封装,发光管尺寸≤0.8mm*0.8mm*0.65mm(提供LED屏生产厂商和LED发光管封装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证明材料原件)。

质疑:目前这种LED发光管(0.8mm*0.8mm*0.65mm)制造商中只有“亿光”一个品牌生产此种尺寸的LED发光管,此项要求变相指定了发光管制造商,并且“亿光”只为LED显示屏制造商“利亚德”提供此发光管,此项只有“利亚德”可以满足,不符合招标法要求。

答:本条款改为“LED发光管需采用高品质原厂金线封装,发光管尺寸≤0.8mm*0.8mm(中标人需提供LED屏生产厂商和LED发光管封装厂商的授权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人亦可投报技术性能更为优良的产品。

10、第71页“为保障显示屏的整体平整度及避免钢结构日久变形,需提供原厂安装、调试,投标人需提供厂家加盖公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

a.质疑:屏体平整度和安全许可证没有直接关系,屏体平整度和厂家的生产工艺有关,难道生产安全了,屏体的平整度就高了吗?建议提供屏体平整度的相关检测报告即可,证明屏体的平整度符合要求。避免钢结构日久变形,影响使用效果。这个和钢材的质量有关,与承包资质没直接关系。而且此要求提供厂家加盖公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只有利亚德具备此两项资质证书,指向“利亚德”品牌,不符合招标法要求。

b. 质疑:LED大屏幕是成熟的技术,成熟的产品、成熟的安装工艺,安装LED大屏幕是LED生产制造商的基本功,此要求提供厂家加盖公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目前所有品牌中只有利亚德具备此两项资质证书,指向“利亚德”品牌。

答:本条款改为“为保障显示屏的整体平整度及避免钢结构日久变形,需提供原厂安装、调试,投标人需提供厂家加盖公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经专家论证及市场考察,满足此项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不低于3家。

因本项目LED显示屏为钢结构固定支撑,且钢结构的制作工艺及焊接精度直接影响LED显示屏的拼接缝隙、平整度及结构整体安全性,故钢结构施工资质改为加分项。

11、第71提供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和中国计量认证(CMA)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SJ/T 11281-2007 《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测试方法》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a.质疑:这个是于质疑一相呼应的,两者取交集只有“利亚德”的符合,变相指定品牌。不符合招标要求。

b.质疑:此两项要求指向“利亚德”自己具有的检测报告证书,违反招标法,而且已经有了技术要求,不必要再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认证等限制性条款,建议去掉此两条要求。

答: 本条款在第71页删除。

经专家论证及市场考察,满足此项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不低于3家。

本项目欢迎更多技术性能通过检测认证的产品参与,改为加分项。

12P71水平视角≥170度,对比度≥6000:1。”

质疑:超出目前行业标准而无实际意义,而且只有利亚德具备,变相指定品牌,违反招标法规定。

答:国内主流厂家的水平视角和对比度技术指标均能达到要求,并无指向性。

13P73页“拼接处理器要求“★需出具加盖厂家公章的国家3C认证、CEROHS认证、FCC认证、公安部公共安全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

质疑:拼接处理器按照国家规定相要求,只需要提供国家3C认证即可;再要求提供CEROHS认证、FCC认证明显有品牌指向性的限制条款,而且还要求公安部公共安全产品检测报告,明显是行业性的检测,更具品牌指向性的限制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违反采购法。建议去掉FCC认证、公安部公共安全产品检测报告的限制性条款的要求。

答:本条款在第73页删除。

14P73页“拼接处理器:出具公安部公共安全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

质疑:拼接处理器与公共安全产品毫无关系,此处要求提供此项认证,不利于企业的公平参与本次招标,不符合招标要求。

答:本条款在第73页删除。

15、提供满足大屏系统要求的品牌名称

答: 投标人可自行考察市场。

关于招标文件第28-29页“第二章/附表/综合评分法细则”的疑问:

16、商务标-其他商务“1.投标人20121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接合同额在1000万以上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应用系统(需包含住建部规定的九大标准子系统)建设项目,每个得1分,最多8分。本小项计分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原件为准,没有或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得分。”

疑问如下:案例、按照政府招标惯例,都是近三年的案例,应该是2012121日后而不是近四年201211日后。另外1000万以上的业绩合同要求过多。

答:相关法律法规未对此作要求。本项目欢迎有相应实力的企业积极参与,分值降为5分。本条款其他部分不变。

17、商务标-其他商务“2.投标人201211日(以发证日期为准)以来交验的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获得的由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颁发的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奖,每个金奖加1分;银奖及其他奖项每个奖项加0.5分。本项最高得3分。本小项计分以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料原件为准,没有或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得分。”

疑问如下: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不具有国家认可的公信力。

答:在政府推行审批管理权限下放的政策后,包括企业资质评审、管理等在内的权限已经下放至行业协会,对于地理信息系统项目的质量评审是由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由中国国家测绘局指导管理)进行管理,是国家政策要求认可的。

本条款不变。

18、商务标-其他商务“投标人具有较强的地理信息数据整合及数据处理能力。具有甲级测绘资质证书得1分,乙级及以下得0.5分,不具备不得分。本项计分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料原件为准,没有或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得分。”

疑问如下:本标段不包含数据普查,仅需要普查公司提交的成果而已,至于数据的整合和处理都是普查那个标段应该要求的,放在此处作为加分项目不合适。

答:本条款删除。

19P30页系统演示-“演示基于二维地图的三维实景功能。实现二维地图与三维实景的互动。根据演示情况综合评价,好,得1分,一般,得0.6分。必须为真实系统,其他形式演示得0分。”

疑问如下:二维地图的三维实景是本项目9个标准和16个扩展系统中很小的部分功能,把他作为权重占演示20%的部分有给特定企业拉分的嫌疑。

:地理信息系统是数字城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数字城管运行的基础,二维地图与三维实景能够在数字城管运行过程中提高运行效能,能够更加准确和高效的定位城市管理问题,对数字城管具有重要意义。故本条款不变。

20.对招标文件第28-29页“第二章/附表/综合评分法细则/其他商务”部分做如下变更:

原招标文件:

其他商务

11

1.投标人20121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接合同额在1000万以上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应用系统(需包含住建部规定的九大标准子系统)建设项目,每个得1分,最多8分。本小项计分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原件为准,没有或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得分。

2.投标人201211日(以发证日期为准)以来交验的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获得的由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颁发的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奖,每个金奖加1分;银奖及其他奖项每个奖项加0.5分。本项最高得3分。本小项计分以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料原件为准,没有或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得分。

注:以上两项计分不重复计取,同一个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只能计分项1和计分项2两者中取其一

1

投标人具有较强的地理信息数据整合及数据处理能力。具有甲级测绘资质证书得1分,乙级及以下得0.5分,不具备不得分。本项计分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料原件为准,没有或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得分。

..

3

对于本项目扩展的16个子系统,能够实现相同功能的类似案例的每个加0.2分,最多3分。

本项计分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料为准,没有或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得分。

现变更为:

其他商务

8

1.投标人20121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接合同额在1000万以上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应用系统(需包含住建部规定的九大标准子系统)建设项目,每个得1分,最多5分。本小项计分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原件为准,没有或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得分。

2.投标人201211日(以发证日期为准)以来交验的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获得的由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颁发的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奖,每个金奖加1分;银奖及其他奖项每个奖项加0.5分。本项最高得3分。本小项计分以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料原件为准,没有或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得分。

注:以上两项计分不重复计取,同一个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只能计分项1和计分项2两者中取其一

4

1.投标人提供所投LED显示屏产品生产厂家拟派驻安装项目经理(必须为生产厂家本公司员工)具有高级项目经理证书的得1分,需出具社保证明及项目经理证原件,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所投LED产品提供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和中国计量认证(CMA)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SJ/T 11281-2007 《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测试方法》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得1分;

3.投标人提供所投LED显示屏生产厂家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的,每具有一个得1分;

4. 投标人所投LED显示屏生产厂商具有电子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得1分;

本项计分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为准,没有或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得分。

..

3

对于本项目扩展的16个子系统,能够实现相同功能的类似案例的每个加0.2分,最多3分。

本项计分以投标人提供的案例合同原件及验收证明原件为准,缺一不可,没有或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得分。

21.本函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函为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22.投标人在收到本函后,请将本函最后一页《回执》签章传真回函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招标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日照市济南路289

联系人:张永强

联系方式: 06338899850

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276826)

联 系 人:吕红 陈力芹 仲秀霞

联系电话:0633-2227957 2227959(传真)

2015127

致: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传真:0633-2227959)

我单位确认收到贵公司于2015127日发出的日照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核心、扩展系统,硬件设备、平台软件建设项目(项目编号WT-RZCG2015-1560)的统一回复函【编号:WT-RZCG2015-1560-2】。

特此说明。

投标人名称: (盖章)

人:

话:

期: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地区推荐信息 更多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