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查业绩> 营口市中心医院液态医用氧采购项目JH24-210800-01210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营口市中心医院液态医用氧采购项目JH24-210800-01210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辽宁 营口
中标公告
  发布单位: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30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招标方
营口市中心医院
历史招标: 0
建造师: 0
中标方
辽宁省政府
企业业绩: 0
建造师: 0
公告详情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招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招标联系方式 ******
原始信息


招标公告

营口市中心医院液态医用氧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营口市中心医院液态医用氧采购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元/吨

采购需求:向营口市中心医院供应医用液态氧,预计供应数量****吨,最终以实际供应数量为准。产品技术标准需满足《中国药典》****版二部文件标准,质量标准医用液态氧纯度需达到≥**.*%以上,并保证能在**小时内将相应规格的液态氧产品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保证采购人工作使用。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年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配送。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或采购货物生产厂家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充装许可证;

*.*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运输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

方式:网上领取;

售价:人民币*元/本。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评审系统网上提交,备份文件须设置打开密码后提交邮箱**********登录后查看***.***。

六、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进行咨询。

*、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等应保持一致,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开标大会期间,投标人需自行准备电脑及解密设备进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投标人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开标当日,投标人必须保证联系方式畅通,如有对投标文件澄清要求,将采用电话通知;如因投标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营口市中心医院

地址: 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登录后查看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登录后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天甲(代理机构)

电 话:***-********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