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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泉州
中标公告
  发布单位: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25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招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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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标: 0
建造师: 0
中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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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0
建造师: 0
公告详情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招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招标联系方式 ******
原始信息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港石湖作业区辅助区工程-4#泊位(施工)已由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外资)闽发改外备[2023]C07002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太平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太平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石狮市蚶江镇石湖港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规划用地面积约14950平方米。主要有1#机修车间及车间辅楼一座、2#材料工具库一座、3#配套用房(含油水分离器房及配电房、消防泵房、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池)一座以及机修场地、道路等生产生活辅助设施,其中1#机修车间及车间辅楼1981.48平方米,2#材料工具库1488平方米,3#配套用房354.38平方米,消防水池304.04平方米,隔油池及污水提升井53.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2928万元,其中建安费约 255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有1#机修车间及车间辅楼一座、2#材料工具库一座、3#配套用房(含油水分离器房及配电房、消防泵房、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池)一座以及机修场地、道路等生产生活辅助设施,其中1#机修车间及车间辅楼1981.48平方米,2#材料工具库1488平方米,3#配套用房354.38平方米,消防水池304.04平方米,隔油池及污水提升井53.7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及基础工程、主体结构、人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装修工程、绿化工程、室外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3823.86平方米,其中1#机修车间及车间辅楼一座1981.48平方米、2#材料工具库一座1488平方米、3#配套用房一座354.38平方米;消防水池304.04平方米,隔油池及污水提升井53.7平方米。 (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3823.86平方米,其中1#机修车间及车间辅楼一座1981.48平方米、2#材料工具库一座1488平方米、3#配套用房一座354.38平方米;消防水池304.04平方米,隔油池及污水提升井53.7平方米。(应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474263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3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建筑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 015]35 号文)、《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 号文),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01日08时00分2024年04月07日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04月24日09时30分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45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或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试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度的通知》(闽建〔2023〕16 号)文件的要求:“(一)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房建类上一年度四个季度信用分均高于(含)90分”可以免缴投标保证金,其他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①现金形式,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格式:狮建招[2024]011号),本项目现金形式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试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度的通知》(闽建〔2023〕16 号)文件的要求:“(二)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房建类上一年度四个季度信用分均高于(含)80分但低于90分,可以予以减半缴纳投标保证金;②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补充缴款凭证(如有)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提交(具体详见泉建筑[2019]54 号、泉建筑[2021]48 号);③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 号)、《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试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泉发改[2020]79 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泉建筑[2020]68 号)、《关于印发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投标电子保函范本的通知》(泉建筑[2020]26 号)、《关于闽建筑[2020]8号文件有关到账证明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21]1 号)以及泉发改规[2022]3 号、泉建筑[2022]24 号、泉建筑[2022]65 号等文件规定,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或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4月2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泉州太平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蚶江镇泉州太平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邮编:/

电子邮箱:wengym@qpct.com.cn

电 话:13859797792,传真:/

联 系 人:翁允木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尚东国际C幢807-817,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jsxmfgs@163.com

电 话:0592-5635376,传真:0592-5635376

联 系 人:李筱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石狮市长福路 31 号原交通局大楼

联系电话:0595-8872088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石狮市濠江路1398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

联系电话:0595-83051275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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