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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 项目编号 | ****** |
招标单位 | ****** | 中标金额 | ****** |
招标联系方式 | ****** | ||
登录后查看会计主管及部分综合柜员外出培训项目(二次)评审结果公示
一、项目情况
登录后查看会计主管及部分综合柜员外出培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于****年**月**日完成评审,现将磋商小组的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登录后查看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登录后查看
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登录后查看
公示截止日期为****年**月**日**时。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反映。
采购人:登录后查看
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栋
项目负责人:曹工、王工、夏工
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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