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0
项目名称 | ****** | 项目编号 | ****** |
招标单位 | ****** | 中标金额 | ****** |
招标联系方式 | ****** |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业务大楼供电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 登录后查看 | ****************** | 无锡市惠山区堰桥街道西昌路**号 | *******元 | *******元 |
服务类 |
名称: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业务大楼供电设备租赁服务项目,租赁包括****变电所一座,两路线供电,主供*******、备供*******及相应配套设施的租赁服务,其中备供新上*台变压器及相关配套设备。 服务要求:提供*×**小时用电设备设施实时维护。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江苏地区相应的规定。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严云岚、杨平进、彭飞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万以下费率为*.**%,***万元-***万元为*.**%。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
单位名称: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单位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凤宾路**号
联系人:韦加龙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雪锋、李晓芳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意见反馈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