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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苏州市工业园区地方政府储备大米竞价销售交易公告
江苏 苏州
中标公告
  发布单位: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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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
苏州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历史招标: 0
建造师: 0
中标方
江苏粮油商品
企业业绩: 0
建造师: 0
公告详情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招标联系方式 ****** 招标联系人 ******
原始信息

登录后查看委托,登录后查看作为销售方,登录后查看暨苏州市分市场举办本次苏州市工业园区地方政府储备成品大米竞价销售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年*月*日**:**

交易方式:为避免交易中心人员聚集,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本次竞价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江苏市场”进入“苏州分市场地方粮食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竞价销售标的物情况及相关说明

(一)标的物生产年份、数量及价格

登录后查看

此次竞价销售的标的物为一级粳米(****年加工)***.*吨,共*个标的。

仓储单位:登录后查看***、***货位。

质量:以卖方质量公告中库点实际的质量为准,买方可以先到库点看样。

如不看样视同认可库点公布标的清单中公布的质量,成交后自觉履行各项义务,不得对质量提出异议,不得以质量问题申请商务处理。

交易价格:卖方仓库车板价。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底价: **** 元/吨。竞价阶梯*元/吨。交易费按实际成交额的*‰向中标方收取。

标的物详情见****年*月*日苏州市工业园区地方政府储备成品大米网上竞价销售清单。

重要说明: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

(*)凡未按时提清货物一律按违约处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二)成交后的货物交割办法

*、提货时间:****年*月**日前提清(缴款期为从合同成交之日起至****年*月*日);

*、提货地点:成交标的物承储库点;

*、货款由中标方汇至登录后查看货款账户,中标方凭登录后查看出库单和身份证明到卖方库点按疫情防控要求提货交割完成后买卖双方凭确认单到交易市场退保证金(保证金在开出库单时不冲抵货款,待合同履约结束后统一释放)。

*、提货方式:买方自备车,****包装,仓库交货,不收取力资费。

三、参加竞价销售交易资格

*、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登录后查看《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所有内容的各类企业,参与企业需向委托方提供《苏州成品大米公开竞价交易承诺书》,方可在会员系统报名参加本次竞价活动(未向委托方报名、未通过审核会员不得参与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实行委托方名单制。报名单位请提前联系委托方提前实地查看粮食实物质量和路况、出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完成看样无异议后,向委托方报名并提供相关资料证明。江苏市场凭委托方名单确认参与当期交易的会员,并默认名单内会员已提前完成看样,对委托销售粮食的各类质量指标充分认可,自觉履行成交后各项义务。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已具备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资格的有意向参加本次竞价交易的企业,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个工作日联系登录后查看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群(群号:*********,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元/吨和履约保证金***元/吨,履约保证金和交易保证金须确保在 **** 年*月*日**时之前到账。

收款单位:登录后查看

开户行:登录后查看

账号:***********************

缴纳保证金的有效报名会员须达到三家及以上,方可开标,否则竞价场次不开启。报名时间截止至*月*日**时。(竞价保证金在*月*日**时前到本公告中交易市场账户方视为报名成功)

六、交割事项

成交后买受人将货款汇入江苏市场账户并开具出库通知单,凭市场出库单和身份证明到卖方库点提货交割完成后买卖双方凭确认单到交易市场退保证金(保证金在开出库单时不冲抵货款,待合同履约结束后统一释放)。缴款期为从合同成交之日起至****年*月*日,交割期为从合同成交之日起至****年*月**日。提货逾期按违约处理,按照《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处理,将买方预交的履约保证金和交易保证金分别划拨给卖方和江苏市场。如遇不可抗力(雨季、疫情等)经双方协商解决。

七、其他事项

*.标书各项品种及质量指标由委托单位提供,仅供参考,品种及质量以客户仓库实物看样为准,如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竞价交易的买方,均视同认可标的质量,不得再对粮食质量提出异议。

*.买方每批次提货时必须提供签字盖章后的提货委托书(附件四)(包括:委托人身份信息、车船号及库点仓号等相关信息),并以原件或扫描件的形式发至卖方公司经营部具体联系人,否则不予提货,若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买方车离开卖方提货库点后,如买方对数量与质量产生异议,一概与卖方无关。

*.以实际出库数量(含袋皮重量)为准,中标方不得原包装销售。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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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先生***********

登录后查看

俞先生 ***********

登录后查看

张 明 ***********

李佩璇 ***********

孙先生***********

会员端技术维护:徐杰 ***********

(传真)***-******** (财务部)***-********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群咨询,群号*********。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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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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