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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 ||
招标单位 | ****** | 中标金额 | ****** |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自行组织的凯江路校区南校教学楼屋顶防水及教室乳胶漆翻新维修采购项目(***********)于****年*月**日进行竞争性谈判,现评审工作已结束,确定中标结果如下:
成交供应商:登录后查看;
成交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五福桥东路***号附
***号*楼;
成交金额:*****元;(大写:柒万叁仟捌佰柒拾元整)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本项目采购公告关于预估工程量清单
(实际工程量以供应商现场踏勘测量为准)、服务内容及要求,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或对招标文件理解有误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延长工期的要求。*.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日期进场施工。因成交供应商逾期不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其本项目成交资格。*.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符合国家现行设计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满足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和规定。*.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安全规定制定安全制度,项目现场应设置安全管理员,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保证人员及建筑物内人员的安全,并保护好环境。施工安全责任:本项目施工作业过程发生的安全、意外事故,造成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及第三方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维修材料运输过程中和存放期间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年*月**日前完成施工。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工期完工,每超过*天,采购人有权扣除合同总额*%的违约金。若超过规定工期**天,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支付任何费用。并有权要求供应商支付本合同金额**%的违约金。因质量问题未一次通过验收,进行整改的,整改期限与完工超期违约责任一致。成交供应商需在接到成交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对公账户缴纳*万元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将另行选择供应商。
评审小组:陈洪星、吕熙、张明华;
中标公告期限:*个工作日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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