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业务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 登录后查看 | ****************** | 南京市太平门街**号*幢*楼 | ***.**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档案规范化整理、档案前处理、条目著录及打印、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处理、图像质检、档案装订及装盒上架、数据备份、档案数字化质检、档案数据建库、数字化成果备份移交等) 服务范围:按采购文件第四章要求的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按采购文件第四章要求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决定在服务要求、服务价格等不变的情况下续签合同累计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按采购文件第四章规定的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顾日红,张旭,文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中标(成交)金额***(含本数)万元以下:按中标(成交)金额*.*%收取服务费计算不足****元的,按****元标准计取;
*.中标(成交)金额***(不含本数)万元-***万: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万部分按中标(成交)金额*.*%收取,超过***万的部分按*.*%收取)服务费计算超过*万元,按*万元标准计取;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以上: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固定总价模式计算,单个项目服务费按定额*****元收取。
金额:¥ ****.*元(单位:人民币)
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过程和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在法定时间内(可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将质疑文件,包括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送至解放号互联网+软件交易服务平台。
*、采购文件免费下载地址: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
单位名称: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红江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