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中心医院医用纯水中央分质供应系统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 登录后查看 | ****************** | 南京市浦口区兰花路**号**栋 | **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南京市中心医院医用纯水中央分质供应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南京市中心医院医用纯水中央分质供应系统采取集中制取、分质供给的方式向检验科、内镜中心、病理科、口腔科提供满足相关用水标准的医用纯水,向*号楼、*号楼及在建*号楼提供管道直饮水,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天内完成安装调试交付甲方使用。 质量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昌耀、吴明琴、卓莉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成交供应商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苏招协【****】***号)招标收费基准费率**%计算,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费用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
单位名称:南京市中心医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成贤街***号
联系人:姚一飞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钮驰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