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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 项目编号 | ****** |
招标单位 | ****** | 中标金额 | ****** |
招标联系方式 | ****** | ||
潜山市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潜山市立医院新区信息化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潜山市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潜山市立医院新区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登录后查看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号**层东塔**层****室
中标金额:********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潜山市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潜山市立医院新区信息化建设项目) 服务范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年内完成所有系统的开发、软硬件安装调试和交付使用。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个月内必须实现门诊、住院核心系统(电子病历系统、医保结算系统、药房发药系统、影像系统、检验系统等)正式上线运行并投入使用。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龙兆良、黄萍、曹旺进、姚庆玲、张文明、徐马苗、储劲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后查看)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若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向潜山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注:<*>质疑和投诉均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质疑和投诉将不被接受。<*>质疑和投诉的相关请求均应当由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场递交,否则,将不予受理。<*>质疑和投诉的相关请求与证明材料须一次性书面提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将不予受理。<*>虚假和恶意质疑或投诉,经查实后,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潜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潜山市梅城镇潜阳路***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
名 称:登录后查看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
十、附件
*.招标文件
*.开评标情况一览表
*.业绩、证书等公示材料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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