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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单位 | 卫辉市人民法院 | 类型 | 司法拍卖 |
起拍价 | ¥3,924,200 | 加价幅度 | ¥15,000 |
保证金 | ¥500,000 | 评估价 | ¥4,905,200 |
竞价周期 | 1天 | 延时周期 | 5分钟 |
优先购买人 | 无 |
网络司法拍卖
公 告
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3月26日10时起至2021年3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卫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END86t&user_,户名:卫辉市人民法院)进行淘宝网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品为位于卫辉市李源屯镇,土地使用权人为刘才祥,土地证号为卫国用(2007土)第20441号,地号为20441,地类(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6.10.26,土地使用权证载面积为19928.8平方米,土地评估面积为13012.83平方米。房屋现状用途为厂房,建筑面积为1200.42平方米,本次评估对象为刘才祥所属位于卫辉市李源屯镇工业厂房,现状用途为厂房,总层数为1层,砖混结构,层高7.9-10.3米,建筑面积为1200.42㎡。估价对象所在宗地地势平坦,地质条件较好,土地承载力较高,所在区域基础配套设施较齐全。(详见评估报告)
起拍价:392.42万元,保证金:50万元,增价幅度1.5万元。
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3月15日起至2021年3月19日16时止接受咨询并看样,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原罚款、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在2021年4月6日16时前缴纳,可通过网上支付,也可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卫辉市人民法院执行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卫辉支行 ,帐号:4*********00000224-01027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373—447682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73—4488345。
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
承办法官电话:18568509609。
卫辉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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