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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2018)平武县不动产权第0000165号林权
四川-绵阳
林权
¥3,967,685.4
  发布单位: 平武县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2021-03-01 10:09
公告详情
资产处置单位 平武县人民法院 类型 司法拍卖
起拍价 ¥3,967,685.4 加价幅度 ¥19,500
保证金 ¥390,000 评估价 ¥5,668,122
竞价周期 1天 延时周期 5分钟
优先购买人
详情内容

竞买公告

绵阳市平武县人民法院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从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需了解标的物的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己承担。

 

二、申请执行人选择的司法辅拍机构是:四川银荃辅拍科技有限公司。

 

三、本院将下列拍卖辅助工作委托上述机构完成:

(一)协助法官或执行员调查拍卖财产的权属证明、他项权证明、租赁及实际占有、物理现状、质量瑕疵、交易税费等情况,负责记录、资料收集、档案整理等事务性工作;

(二)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性说明、照片或者视频资料;

(三)草拟《拍卖公告》等文书材料,并提交执行法官审核;

(四)对拍卖财产进行公开宣传,根据拍卖财产的特点向潜在竞买人推介拍卖信息;

(五)接受咨询(电话、现场等咨询),宣传网络司法拍卖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辅导竞买人参与竞拍,引领看样等;

(六)协助法官或执行员办理清场、搬运、破锁等;

(七)拍卖财产的仓储、保管、运输等;

(八)委托法院安排的其他应当完成的工作事项。

 

四、竞买人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拍卖公告

 

四川省平武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4110时至20214210止(延时的除外)对该标的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川(2018)平武县不动产权第0000165号林权,面积2715亩,评估价格5668122元;

起拍价:3967685.4元,保证金:390000元,增价幅度:19500元。


2.川(2018)平武县不动产权第0000166号林权,面积750亩,评估价格1870445元;

起拍价:1309311.5元,保证金:130000元,增价幅度:6500元。


3.川(2018)平武县不动产权第0000167号林权,面积1545亩,评估价格3624468元;

起拍价:2537127.6元,保证金:250000元,增价幅度:12500元。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共同到本院执行局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行为应认定为参拍人的行为,成交后应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应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

 

上述标的自202132日上午9:00时起至2021331日下午16:00止(工作时间9:00-17:00)接受咨询,统一安排2021312日上午10:30时起至12:00止集中看样,有意竞买者,请与四川银荃辅拍科技有限公司联系。(拍卖当天不接受咨询)

 

本院已委托四川银荃辅拍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产权过户、按揭金融贷款等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请认准法院委托机构“银荃辅拍”,咨询编号:“YQ-50017-1”【川(2008)平武县不动产权第0000165号】,“YQ-50017-2”【川(2018)平武县不动产权第0000166号】,“YQ-50017-3”【川(2018)平武县不动产权第0000167号】咨询电话:********* *********或关注微信公众号“银荃辅拍”进行咨询。

 

竞买人可以要求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提供代缴税费、代办贷款、过户等居间服务,居间服务费由竞买人和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自行协商,并将服务合同报执行法院备案。

 

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再出价的,系统就自动延迟5分钟继续竞价拍卖,直至无人再出价时结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方式进行拍卖。若竞价价位不到设定的保留价,则标的不算成交。(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需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需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应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及瑕疵的确认,其责任自负。

 

七、本标的如存在违法或其他违章情形,买受人竞买后,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所发生费用自付。

 

八、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价款付清后,到本院相关部门领取裁判文书。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自行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本院不协助办理产权过户工作。所涉及的税、费等,由买受人垫付,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本院不提供相关权证,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查询。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会相应延长。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前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如存在本院尚未掌握的优先购买权人信息,请参加竞拍的优先购买权人,于开拍前两日内向本院书面提交申请及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方可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一、本案无法通知的当事人:暂无。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任何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20214716时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平武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武支行;账号:9558852308000200950),转账时请备注“2021)川0727执恢36案拍卖成交款”。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四川银荃辅拍科技有限公司*********

 

注: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7:00

 

24小时咨询电话:********* 

 

淘宝客服:400-822-2870

 

廉政监督(投诉)电话:本院纪检监察处*********

 

本院地址: 四川省平武县龙安镇冀安西路  

 

本公告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平武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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