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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土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机械设备、绿化苗木等
湖南-岳阳
土地
¥16,050,000
  发布单位: 汨罗市衡联铜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发布日期: 2021-02-26 13:39
公告详情
资产处置单位 汨罗市衡联铜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类型 司法拍卖
起拍价 ¥16,050,000 加价幅度 ¥50,000
保证金 ¥3,200,000 评估价 ¥19,327,250
竞价周期 1天 延时周期 5分钟
优先购买人
详情内容

 

 

汨罗市衡联铜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第二次拍卖破产企业产的公告

 

汨罗市衡联铜材有限公司管理人根据汨罗市衡联铜材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对衡联铜材公司的破产财产将于20213月13日10时至20213月14日时(延时的除外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入“阿里拍卖●资产”板块,点击进入“破产资产”)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拍卖标的位于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107国道东侧的汨罗市衡联铜材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机械设备、电子设备、绿化苗木整体资产总评估价:19,327,250.00

拍卖标的其他情况详见“固定资产”栏附件,源自湖南新融达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对汨罗市衡联铜材有限公司出具的湘新融达评报字[2020]030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本次起拍价(整体拍卖):1605元,保证金:320元(竞买人如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增价幅度:5或其整倍数

根据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岳环验【2014】5号《关于汨罗市衡联铜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阳极板、锭扩建技改项目阶段性竣工验收(3万吨/年)环境保护批复意见》,衡联公司现有3万吨/年验收项目的相关环保手续其排污权指标转让费用按政府指导价由买受人另行向管理人支付。

特别注意事项:

1、本次拟拍卖的标的物以拍卖时及拍卖成交交付时的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标的物虽由湖南新融达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作出评估,网站内的评估报告附件仅作为本次拍卖参考之用,不作为最后交付的依据。评估资产位于衡联公司相关厂区内,现已租于汨罗皓鑫科技有限公司从事正常生产安保情况较复杂,可能存在拍卖标的物部分缺失、损坏等情况,故届时需要竞买人务必亲临现场,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出价竞买,则视为接受拍卖标的物现状的种类、数量和质量等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2、买受人及其委派的工作人员在标的移交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安全事故责任及赔偿由买受人负责,委托方、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按照《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拍卖标的通过阿里拍卖系统网络竞价流程成交,竞买人即应按照规则向淘宝支付软件服务费,包含系统成交后发生竞拍不买、成交不卖的交易(因阿里拍卖平台原因导致的除外)。如竞买人在【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参拍的标的竞价成功,作为竞买人使用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竞价软件服务的对价,竞买人应按照规则的标准向淘宝支付软件服务费。 

软件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参照《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升级会员查看

软件服务费缴费方式:线上支付,标的物竞拍成功后,平台系统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货款转至处置主体的支付宝账户(若买受人未足额支付软件服务费的,平台将冻结竞拍保证金直至买受人线上完成软件服务费订单的支付)。软件服务费缴纳期限:软件服务费的缴纳期限为订单生成之日起的30内,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平台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买受人缴纳软件服务费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二、竞买人条件

根据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的发展情况,按照园区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意向竞买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新进入企业必须是铜生产加工企业或是铜产业链上下游企业;

2、新进入企业达产后,年税收必须达5000万元以上;

3、竞买人在买受成功后,必须在该年度内完成设施、设备改造,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4、有铜产业加工经验的企业优先。

意向竞买人经过实地看样后,须提交相关资质来我方进行审查。审核通过后来我方签署《现场查看确认书》《施工安全协议》等相关文件,取得竞买资格,方可参与竞买。未取得竞买资格者自行参加竞买的,管理人可以取消其竞买资格,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相关后果。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三、优先购买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衡联公司汨罗市皓鑫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38日前(拍卖开始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咨询看样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统一安排看样。联系人:律师,136 7731 8416童鑫151 1121 7038

五、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六、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拍卖保留价和成交价为不含税价。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本次拍卖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对拍卖标的作详细了解(实物资产以现场存在的数量和实际状态为准),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并充分估算拍卖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如果拍卖后发生非因管理人的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或权证的情况,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保证金: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2.余款: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汨罗市衡联铜材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汨罗新市分理处,账号:*********004780,请备注买受人姓名)。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升级会员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九、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七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地址:汨罗市衡联铜材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管理人办公室,联系方式:陈律师136 7731 8416童鑫151 1121 7038】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需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企业准入等情况,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法院和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十、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陈律师136 7731 8416

  151 1121 703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联系电话:王法官 138 7408 1180

联系地址:汨罗市人民法院

法院监督电话:*********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汨罗市衡联铜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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