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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蓝色 苹果iPhone 5C手机一部
重庆-重庆
其他
¥4
  发布单位: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2020-12-28 14:52
公告详情
资产处置单位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 类型 司法拍卖
起拍价 ¥4 加价幅度 ¥1
保证金 ¥0.5 评估价 ¥5
竞价周期 1天 延时周期 5分钟
优先购买人
详情内容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被执行人现将本次司法拍卖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111310:00至202111410:00(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升级会员查看),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1. 拍卖对象:天蓝色 苹果iPhone 5C手机一部

  2. 特别提示1.该标的成交之后,由执行部门负责交付标的物;

    2.本次标的物为 天蓝色 苹果iPhone 5C手机一部,储存容量不明,为刑事罚没财产,非新机,无法开机使用;手机屏幕外观有轻微使用痕迹,无发票、无充电器,无法了解是否正常使用,无法了解更多该手机参数,无法保证在交付时能够正常使用;该财产在处置成交后买受人应到法院自行领取,由执行部门按照手机现状进行交付,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物不支持邮寄交付

    3.本次拍卖价格包含手机裸机一部

    4.司法拍卖、变卖成交、以物抵债的,标的物过户可能涉及的税费均由买受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

    5.本次拍卖标的物因可能存在的外观破损、无法充电、无法开机、死机、欠缺开机密码而要重新刷机等自身故障或原因,导致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注意:法院执行部门非信息技术专业人员,受手机现状、技术等因素,未能保障对于手机内信息进行彻底清除,竞买人对手机的信息、图片、视频等信息不得复制、传播,并及时进行清除,若因竞买人原因造成机主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的,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请竞买人慎重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如竞买人恶意抬价、买受人悔拍或者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撤销拍卖等,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8.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特别提醒,有意者亲自到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9.本院的拍卖公告、文字资料、图片及视频等任何形式对竞买人所作出的对拍卖标的的描述、评价和介绍均属参考性意见,不代表本院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

    10.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询价结果:,起拍价:4,保证金:0.5,增价幅度:1(以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联交所涪陵分所武隆支所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联交所涪陵分所武隆支所安排)。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涪陵分武隆支

    联系电话:77822690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或品质,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示:此次拍卖的标的物请竞买人自行前往实地进行详细咨询了解情况,未咨询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承担法律风险。

    、根据《网拍规定》第十六条,网络司法拍卖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购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拍卖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登记手续。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武隆红豆树支行,账号:5000*********0057317200);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交付的,法院将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涪陵分所武隆支所  023-7782269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3-77823027 李老师

    法院监督电话:023-77823012;

    联系地址:重庆市武隆巷口镇芙蓉中路47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 *********;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

     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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