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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晨曦露苑小区”B栋商业及商业配套的23个车位
重庆-重庆
其他
¥31,671,800
  发布单位: 重庆市金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发布日期: 2020-12-28 10:20
公告详情
资产处置单位 重庆市金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类型 司法拍卖
起拍价 ¥31,671,800 加价幅度 ¥50,000
保证金 ¥1,000,000 评估价 ¥31,671,800
竞价周期 1天 延时周期 5分钟
优先购买人
详情内容

 

拍卖公告

重庆市金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于202112710时至202112810时止(延时除外)在重庆市金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破产拍卖活动(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管理人将配合买受方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方承担;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不动产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1、拍卖标的:重庆市金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晨曦露苑小区”B栋商业及商业配套的23个车位,具体如下表所示。(管理人按照拍卖的商业面积占小区可售总面积的比例确定商业配套车位23个,相应车位随商业整体挂拍,商业业主车位位置由管理人确定。)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房号

楼层

土地用途

房屋用途

房屋结构

建筑面积(

土地使用权类型

备注

1

重庆市金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一环北路西段30号B幢

商业1(跃1)

负1层

城镇住宅用地

商业

钢混

1143.66

出让

/

2

商业1(跃2)

第1层

商业

钢混

28.75

出让

/

3

商业2

第1层

商业

钢混

1140.03

出让

/

4

商业1

第2层

商业

钢混

1381.36

出让

/

5

商业1

第3层

商业

钢混

1381.35

出让

/

6

商业1

第4层

商业

钢混

1270.74

出让

/

7

负1-2层

车位

钢混

/

出让

23个车位

 

特别说明:

晨曦露苑项目,位于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一环北路西段30号,占地面积5234㎡,开发A、B两栋。A栋房屋主体及内外墙抹灰、楼地面、塑钢窗框已经完成。窗芯、楼梯、阳台栏杆、水电气未安装,室外绿化及环保未完成。B栋房屋主体结构及维护结构基本完成,内外墙及楼地面、所有安装及保温隔热工程、地下主体工程均未完成。另,鉴于原有临街门面建筑可能不能拆除(未达成拆迁安置协议),设计单位将进行相应设计变更。

目前金庚公司已经取得该项目的预售许可,但晨曦露苑项目并未竣工验收。重庆市金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已经通过了《晨曦露苑项目、江山郡项目的复工方案》,管理人将对晨曦露苑项目进行续建,待该项目竣工验收后,由管理人确定拍卖标的交付时间。拍卖标的办证时间由管理人根据该项目竣工验收情况、破产案件进程情况酌情确定。

以上商业标的无抵押,但存在查封、网签,管理人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申请解除查封,撤销网签。

本次为第一次拍卖,根据重庆市金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通过的《财产变价方案之二》,若拍卖标的第二次流拍,管理人可以以第二次拍卖保留价销售给任意购买人。

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管理人修建完后的实际状况进行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2、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本次拍卖起拍价为3167.18万元(其中商业3029.18万元;车位23个,每个6万元,共138万元),保证金为100万元,增价幅度不低于5元(以及其整数倍)。

三、咨询、看样时间

20201228日起至2021127日止接受咨询及联系看样(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四、延时出价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六、特别提醒

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资产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管理人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八、权属争议

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月12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九、优先购买权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保证金缴付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破产管理人指定账户。

十一、后续付款

拍卖总价款中的余款应在《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出具之日起10日内缴入重庆市金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账户(请勿转入支付宝)。

重庆市金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账户信息:

户名:重庆市金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部新区支行,

账号:*********448838

买受人不符合竞拍资质或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交纳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价款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清偿本案债务人债务。如支付拍卖场产生的费用损失与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之和高于保证金的,买受人还应承担其中差额的损失赔偿责任。

十二、限额

本次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后续付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升级会员查看

十三、竞价成功确认书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及拍卖机构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重庆市金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行政人员刘老师           电话:*********  *********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金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012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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