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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单位 | 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类型 | 司法拍卖 |
起拍价 | ¥2,590,000 | 加价幅度 | ¥10,000 |
保证金 | ¥500,000 | 评估价 | ¥3,700,000 |
竞价周期 | 1天 | 延时周期 | 5分钟 |
优先购买人 | 无 |
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月8日10时至2021年1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升级会员查看,户名: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威海市金海滩花园52号(对应施工号A12-6)在建工程及附属物(包括地上建筑物及地下车库、储藏室部分)。权利证书字号:威房权证字第2005017344,建筑面积300.06平方米。标的物现状:包括地上建筑物及地下车库、储藏室部分,为在建工程,处于停工状态,房权证为原房权证,旧房已拆除,面积以在建实物为准。其他情况:开工手续办理及标的物瑕疵本院概不负责,要求买受人务必实地查看。竞拍者自行解决52号楼周边关系后方可竞拍(可到开发商处领取资料),避免出现纠纷。房产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不动产登记为准,面积差额部分不退、不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买受人自行在拍卖公告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看样工作。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规定由买受人承担。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竞拍开始十日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据,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权利,联系电话:*********(周二至周四下午15:00-17:00)接受电话询问。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1年1月16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拍卖法院。竞买人未在既定期限内付清余款,拍卖成交不予确认,拍卖法院有权重新拍卖,已缴纳保证金不予退还。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环翠支行
收款账号:6232636000101490097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等原因导致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并提前支付。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法院出具的过户手续以确认书载明信息或提前办理委托手续的委托人为准。
十四、司法拍卖的拍卖对象因不可控的法律意外导致,成交不能交付标的的,竞拍款项会及时退还给买受人,其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五、本次拍卖不收取拍卖佣金。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卖流程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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