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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单位 | 武夷山市人民法院 | 类型 | 司法拍卖 |
起拍价 | ¥604,800 | 加价幅度 | ¥5,000 |
保证金 | ¥65,000 | 评估价 | ¥840,000 |
竞价周期 | 1天 | 延时周期 | 5分钟 |
优先购买人 | 无 |
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2020)闽0782执418号
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月16日10时至2021年1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武夷山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武夷山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武夷山市星村镇曹墩村上畲森林资源【林权证号:武政林证字(2012)第00325号】,森林资源总面积:273亩。评估基准日2020年11月5日。
总评估价:840000元
起拍价:604800元
保证金:65000元
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标的物无租赁;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必要时可到当地林业部门详细了解,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3.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六、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依法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欠缴的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5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夷山支行。帐号:3500*********12602)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相关费用特别说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 “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将下列拍卖辅助工作委托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
(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或者照片等资料;
(二)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查看,封存样品等;
(三)拍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等;
(四)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为加快执行案件中财产处置变现的进度,现将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委托给福建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外包服务协议》之约定,现将相关收费标准及明细告知如下:
1. 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利等服务费用:
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利成交价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为3‰;超过100万元的部分,费用比例为1‰。船舶、航空器等特殊动产参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利的标准支付费用。
2.动产服务费用:
动产成交价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为2000元/件;超过100万元的3000元/件。
3. 单宗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支付费用不得超过3万元,单宗案件支付费用不得超过15万元。
举报监督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400-8284666 *********洪恺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武夷山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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