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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单位 | 龙泉市公安局 | 类型 | 资产交易 |
起拍价 | ¥580 | 加价幅度 | ¥20 |
保证金 | ¥175 | 评估价 | |
竞价周期 | 1天 | 延时周期 | 5分钟 |
优先购买人 | 无 |
龙泉市公安局将于*********10时至*********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1、苹果6手机(64G 金色);2、华为7C手机(32G 黑色);3、华为8A手机(黑色 32G)。
瑕疵说明:1、苹果6手机(后屏大花,正常开机,有ID无ID密码);2、华为7C手机(后屏花,正常开机);3、华为8A手机(正常使用)。
注意事项:(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本人来我局现场签署拍卖成交书,领取标的物,无法现场领取标的物的请勿参拍,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本案件执行所依据法律文书为:(2020)浙1181刑初158号
起拍价:580元,保证金:175元,增价幅度:2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我局联系,统一定于2020年12月15日14:00--17:00时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我局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费用承担:拍品维修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前与我局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止无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公安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前缴纳,可通过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公安。
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2、于缴纳拍卖成交价余款之日起七日内持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浙江省龙泉市公安局(地址:龙泉市中山东路8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我局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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