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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单位 |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 | 类型 | 司法拍卖 |
起拍价 | ¥150,192.84 | 加价幅度 | ¥1,000 |
保证金 | ¥20,000 | 评估价 | ¥268,201.5 |
竞价周期 | 1天 | 延时周期 | 5分钟 |
优先购买人 | 无 |
特别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8、拍卖保证金或变卖价款缴纳期间不计利息。
9、拍卖成交的,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
司法拍卖公告
本院将2020年10月19日12时起至2020年11月3日12时止公告期15天届满后,于2020年11月4日上午10时起至2020年11月5日上午10时止(竞价顺延除外),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sf.taobao.com/0556/10)对被执行人高×所有的位于安庆市迎江区地下人防工程(商业街)负一层A区8217室商业用房的财产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安庆市迎江区地下人防工程(商业街)负一层A区8217室商业用房
评估价:26.82015万元,起拍价:15.019284万元,
拍卖保证金:2万元,加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数倍,系第二次拍卖。
标的物位于安庆市迎江区地下人防工程(商业街)负一层A区8217室商业用房,房地产权利人:高×。房地产权证:宜房迎江区字第022522号。建筑面积:20.79㎡,房屋结构:混合结构,用途:商业,总层数为1层,所在层数负一层,建成时间:2014年,产权登记时间2013年11月,土地使用期限止:2053年9月。现状为正常经营状态。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和方式:
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0年11月3日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联系统一安排时间看样(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上午9时-11时)或自行前往看样。
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不保证拍卖物的真伪和品质)。
2、本次拍卖标的作为商业用房,目前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本次拍卖价格已包含室内装潢价值。如有意向参与竞买,请竞买人自行至当地不动产产权登记中心咨询相关过户的流程及税费等情况。若竞买人成功竞得本次拍卖标的,请自行办理相关产权过户手续,在产权过户及实现房屋正常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3、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4、安庆市迎江区地下人防工程(商业街)负一层A区8217室商业用房,该门面墙体已拆除,与其他店铺整体出租,商铺委托经营到2021年4月30日。后期租赁情况,竞买人自行与商铺管理方联系。
5、竞买人请竞拍前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参与竞买,均需开通网拍账号,并需实名认证,也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日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请关注本次网络拍卖的完整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在线竞价开始前5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账号:3400*********03847,开户行:建设银行安庆华中路支行,联行号:*********9),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拍卖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处理,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标的物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本次拍卖标的物过户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煤气费、管网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院司法网络拍卖辅助机构:安徽聚和发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及电话:张 *********
潘 *********(8:30-11:30 14:30-17:30)
本院监督电话:*********
本院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与潜江路交叉路口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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