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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单位 | 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 类型 | 资产交易 |
起拍价 | ¥32,000 | 加价幅度 | ¥1,000 |
保证金 | ¥10,000 | 评估价 | |
竞价周期 | 1天 | 延时周期 | 5分钟 |
优先购买人 | 无 |
xa0xa0xa0xa0xa0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将于xa02020 年xa08月30日xa011:00 时至xa02020 年xa08xa0月31日11:0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及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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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竞价标的坐落于瓯海区中汇路与上汇路交叉口南侧的豪盛花苑一层,无不动产权证,用途:物业管理用房。请竞买人务必实地勘查以确认标的物实物状况,有关标的的用途等其他相关情况,敬请竞买人自行向主管部门了解核实,一旦出价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认可。
2、出租人在此次竞价成交后一个月内自行将标的物移交给承租人使用。标的物未按时移交造成相关问题由出租人自行承担,与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无涉。
3、上述建筑面积数据为人工测量得出,存在一定误差,租赁标的物实际建筑面积以现场实际面积为准。
4、装修期为一个月,从标的物移交给承租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5、租赁期限共计5年,租赁期限从一个月的装修期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6、成交总租金为净租金,因租赁行为而产生的依法律法规规定应交的所有税费由承租人承担。
二、xa0竞价方式
网络增价式竞价,不设保留价,有一人报名出价方可成交。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三、竞买人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能独立承担经济责任的组织。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
租赁用途限制:不得经营重污染、重噪音、危险品等相关行业。
四、租金支付方式:
标的五年总成交租金分五期支付,每期租金相同,按年支付,先付后用。首年租金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的方式缴入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指定专用账户,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应于上一年租期到期前30日支付给出租人。
五、报名及保证金有关事项:
1、竞买人需在上述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或扫描手机二维码报名参拍并交纳对应标的的竞买保证金。竞价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2、竞价成交的,待竞得人在约定时间内向淘宝缴纳交易软件服务费后,其冻结的竞买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原路返回,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标的原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原承租人需先行向委托人提交优先承租权书面申请,待其同意确认后,于*********16点30分前向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递交该申请书,否则视其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证件号码必须是他认证支付宝账户时使用的证件号码,否则无法行使优先购买权。
4、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提前充值。
5、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勘探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地点:
即日起至2020年8月29日16:30时止,标的物现场。
六、特别提醒: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xa0xa0*********xa0xa0xa0联系人:xa0夏先生
联系地址:新城大厦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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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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