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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辽河物探分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高海燕
联系方式:0427-7266630
注册时间:1984-11-05
公司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161号
简介:
地球物理勘探及资料处理与解释、井中地震及VSP测井服务;石油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普通机械加工;道路货物运输;设备维修(除特种设备);国内劳务;设备房屋租赁;为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地热能及其他矿产品的勘察、勘探、开发及开采提供工程技术服务;测绘工程;物探监理;微地震监测;井中和井间地球物理技术服务;勘探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与上述相关的设计、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地质研究、技术服务。境外地球物理勘探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计算机软件、硬件、系统集成和销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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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案件类型 民事 案号 (2019)辽0381民初4792号
原告/上诉人 韩守学
被告/被上诉人 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辽河物探分公司,高超
开庭日期 2020-07-08 09:01 发布日期 2020-07-08 09:01
法院 海城市人民法院
法院辖区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辖区 法庭 民一庭
内容 我院定于2020年07月08日 09:01在本院腾鳌审判庭三依法公开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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