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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四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潘吉洪
联系方式:0551-65531544
注册时间:1994-10-18
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阳北路434号
简介: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建筑劳务分包;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设计;检验检测服务;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电气安装服务;水力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煤炭开采;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计量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水泥制品制造;选矿;砼结构构件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砼结构构件销售;进出口代理;通用设备修理;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金属矿石销售;煤炭洗选;矿物洗选加工;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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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案件类型 民事 案号 (2021)冀0823民初2034号
原告/上诉人 赵玉清
被告/被上诉人 平泉市七沟镇圣佛庙村村委会
开庭日期 2021-07-08 09:30 发布日期 2021-07-08 09:30
法院 平泉市人民法院
法院辖区 暂无数据 法庭 民一庭
内容 我院定于2021年07月08日 09:30在本院 杨树岭人民法庭 依法公开审理 第三人中铁四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与原告赵玉清与被告平泉市七沟镇圣佛庙村村委会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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