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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数字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沪生
联系方式:010-85306017
注册时间:2011-11-17
公司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三街31号院(一区)1号楼8层801室(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生产业区亦庄组团)
简介:
许可项目:音像制品出版;网络出版物出版;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影发行;演出经纪;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音像制品制作;电子出版物出版;电子出版物制作;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互联网游戏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剧本娱乐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园区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平面设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动漫游戏开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专业设计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电影摄制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音响设备销售;乐器零售;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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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案件类型 民事 案号 (2021)京0105民初13505号
原告/上诉人 中国数字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 苏州天柱微视频有限公司
开庭日期 2021-07-06 14:04 发布日期 2021-07-06 14:04
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法院辖区 暂无数据 法庭 民一庭
内容 我院定于2021年07月06日 14:04在本院 第二十九法庭 依法公开审理 中国数字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与苏州天柱微视频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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