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 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开庭公告详情
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47843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宇
联系方式:15898352425
注册时间:2002-10-09
公司地址:抚顺市东洲区章党街阜宁街北1路1号
简介:
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机械设备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石灰和石膏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对外承包工程,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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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案件类型 民事 案号 (2021)辽0403民初174号
原告/上诉人 韩中华
被告/被上诉人 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电公司,抚顺市光磊油罐金属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磊公司,抚顺市昆鹏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鹏公司
开庭日期 2021-02-25 上午 发布日期 2021-02-25 上午
法院 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
法院辖区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辖区 法庭 民一庭
内容 我院定于2021年02月25日 上午在本院章党法庭依法公开审理韩中华与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电公司、抚顺市光磊油罐金属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磊公司、抚顺市昆鹏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鹏公司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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