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东营市市政工程公司> 东营市市政工程公司开庭公告详情
东营市市政工程公司
全民所有制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4006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志明
联系方式:0546-8338604
注册时间:1990-08-16
公司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辽河路104号
简介:
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市政设施管理;打字复印;润滑油销售;洗车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环境质量检测、污染源检查服务);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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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案件类型 民事 案号 (2020)鲁0591民初4224号
原告/上诉人 东营市市政工程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东营博瑞制动系统有限公司,潘德功,山东宝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刘玉兰,山东金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庭日期 2021-01-11 16:32 发布日期 2021-01-11 16:32
法院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法院辖区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辖区 法庭 民一庭
内容 我院定于2021年01月11日 16:32在本院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2020)鲁0591民初4224号追偿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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