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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步步高建设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26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震
联系方式:0523-87711538
注册时间:2010-04-19
公司地址:泰兴市宣堡镇银杏路88号
简介:
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养护维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门窗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地基基础工程、(非爆破)房屋拆除和化工设备拆除工程、土石方工程、古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电子与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环保工程、温室大棚、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建材销售;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特种专业工程施工(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种防雷工程);建筑劳务分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劳务派遣;保洁服务;环境治理;物业管理;公共设施安装维护;河道水面保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资源管理;水文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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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案件类型 民事 案号 (2020)苏1281民初7059号
原告/上诉人 朱长明
被告/被上诉人 于和权,于海波,江苏步步高建设有限公司,兴化市农水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开庭日期 2020-12-29 09:02 发布日期 2020-12-29 09:02
法院 兴化市人民法院
法院辖区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辖区 法庭 民一庭
内容 我院定于2020年12月29日 09:02在本院第五法庭(民一庭1)依法公开审理原告朱长明与被告于和权、于海波、江苏步步高建设有限公司、兴化市农水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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