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景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1783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小伟
联系方式:0701-6630888
注册时间:2013-10-15
公司地址:江西省鹰潭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岗产业园
简介: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运营管理;塑料制品、管道生产、加工、销售及其技术的进出口经营;节能环保型高性能高分子高密度复合材料生产、销售,高密度节能环保型聚乙烯(PE)复合管材管件生产及销售;HDPE缠绕结构(B型),HDPE双壁缠绕管(中空壁),HDPE塑钢缠绕管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管,电力电缆护套管,聚乙烯双壁波纹管等其它管材的生产与销售;HDPE天然气管道管件生产、安装及销售;高压、超高压石油天然气管道生产、安装及销售;金属、非金属柔性复合管道生产、安装及销售;给排水管道安装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文化和旅游项目投资、设计、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展开
案号: (2021)赣0602执恢18号
相关人员:刘小伟 立案时间:2021-01-07
案件基本内容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 限制消费令 (2021)赣0602执恢18号 鸿景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1年01月07日立案执行申请人鹰潭市融信融资担 保有限公司申请(cid:9)执行你单位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单位未按执 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 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你单位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你单 位及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刘小伟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 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 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 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 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 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 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 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 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 消费行为。如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 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 述行为的,可以向本院提出申请。如你单位因经营必需而进行 前述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本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 进行。 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 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令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