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天冠燃料乙醇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46888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功合
联系方式:0377-62066677
注册时间:2003-01-23
公司地址:南阳市生态工业园区天冠大道1号
简介:
乙醇(无水)、变性乙醇、二氧化碳(液化的)、沼气、杂醇油的生产、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5月24);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粉类制成品)、淀粉、淀粉制品、饲料的生产、销售,麸皮的销售;电力、热力的生产、供应;燃料乙醇及变性燃料乙醇产品的研究、开发、技术服务,对燃料乙醇相关项目建设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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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2019)京02执1246号
相关人员:郭功合 立案时间:2019-10-08
案件基本内容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限制消费令 (2019)京02执1246号 河南天冠燃料乙醇有限公司 本院于2019年10月08日立案执行申请人中国进出口银行申 请(cid:9)执行你单位民事一案,因你单位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 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 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 定,对你单位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你单位及你单位(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 制人)郭功合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 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 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 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 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 公 ; ( 五 ) 购 买 非 经 营 必 需 车 辆 ; ( 六 ) 旅 游 、 度 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 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 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 为。如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 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 的,可以向本院提出申请。如你单位因经营必需而进行前述禁 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本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 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令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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