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雄鹏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907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建忠
联系方式:13327065444
注册时间:1998-06-18
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12号
简介: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承担16层以下24米跨度以下的建筑、高度50米以下的建筑物的建筑施工、涂料、装璜、铝合金、钢窗加工、水暖安装、防水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景观设计及施工;绿化养护工程、环保工程、防水防腐工程、保温施工工程、建筑工程咨询服务、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消防工程、弱电工程、塑胶操场、塑胶跑道、人造草皮施工;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园林与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钢结构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及干挂石材工程的施工、体育场(馆)及设施施工
展开
案号: (2016)内0624执782号
相关人员:崔雄 立案时间:2016-04-05
案件基本内容
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限制消费令 (2016)内0624执782号 内蒙古雄鹏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于2016年04月05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杨锡高申请(cid:9)执行你 单位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 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 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 规定,对你单位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你单位及你单位(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 控制人)崔雄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 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 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 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 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 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 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 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你单 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实际控制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的,可以向 本院提出申请。如你单位因经营必需而进行前述禁止的消费活 动的,应当向本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 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令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