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外智慧城市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贾春江
联系方式:010-68587717
注册时间:2015-11-17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4幢403室
简介:
工程项目管理;物业管理;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租赁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汽车零配件、汽车。(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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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2020)沪0110执恢1055号
相关人员:贾春江 立案时间:2020-06-02
案件基本内容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限制消费令 (2020)沪0110执恢1055号 中海外智慧城市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0年06月02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浙江南华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申请(cid:9)执行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未按执 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 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你单位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你单 位及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 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贾春江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 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 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 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 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 宾 馆 、 公 寓 等 场 所 办 公 ; ( 五 ) 购 买 非 经 营 必 需 车 辆 ; ( 六 ) 旅 游 、 度 假 ; ( 七 ) 子 女 就 读 高 收 费 私 立 学 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 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 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 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因私消费 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的,可以向本院提出申请。如你单位 因经营必需而进行前述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本院提出申 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 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令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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