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017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长鑫
联系方式:0335-7669516
注册时间:1984-04-01
公司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270号
简介:
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施工;市政建设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管道工程;建筑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消防工程;土石方工程;预制构件、灰粉、木材制作;机械修造;打桩;建筑机械设备、工具租赁、安装;房地产开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制冷、中央空调设备的安装;建材、厨房及卫生间用具、家具、灯具、太阳能设备、五金产品、其他机械设备、其他化工产品、文具用品、有色金属、日用品、预包装食品的销售;生产性废旧物资回收;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工程技术咨询;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展开
案号: (2017)冀02执728号
相关人员:王广辉 立案时间:2017-01-09
案件基本内容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限制消费令 (2017)冀02执728号 秦皇岛市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于2017年01月09日立案执行申请人陈先友申请(cid:9)执行你 单位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 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 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 规定,对你单位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你单位及你单位(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 控制人)王广辉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 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 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 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 、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 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 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 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你单 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实际控制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的,可以向 本院提出申请。如你单位因经营必需而进行前述禁止的消费活 动的,应当向本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 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令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